|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5-000009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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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2-05 | [ 公开日期 ] | 2026-02-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各项建设、维护和其它资金的管理。负责专用装备的计划编制、配置、更新工作。
负责人姓名:陈秀伟
联系电话:0539-6135099
(二)人事科(挂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人姓名:李宗超
联系电话:暂无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法律文书的拟订和执法资格的审查。负责对在综合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及违反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利(含水土保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商务、林业、粮食等方面的审批、监管事项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参与处理意见。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负责人姓名:李丁
联系电话:暂无
(四)督导科。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督导工作。负责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问题整改和市民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徐军
联系电话:暂无
(五)环卫园林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县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环境卫生重大整治活动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大型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卫科研开发、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拟订园林绿化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建设指标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和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地率的审核认定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生态发展、环境治理规划。指导全县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城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
负责人姓名:王昆泉
联系电话:暂无
(六)市政管理科(挂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全县市政管理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有关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和有关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工作。负责停车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防汛工作。
负责人姓名:黄学军
联系电话:暂无
(七)执法协调科(挂户外广告管理科牌子)。指导全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负责综合协调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联系。牵头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突发性事件处置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照明、楼宇亮化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市照明和楼宇亮化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大型户外广告批后管理,组织实施公共户外广告资源招标拍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户外广告和乱贴乱画“野广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孙传江
联系电话:暂无
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由人事科(党建工作科)承担。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按权限承担有关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利、食品药品监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商务、林业、粮食等方面行政处罚相关职责。负责举报、投诉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徐祗山
联系电话:0539-6106110,0539-6108110
(二)郯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的拟订,以及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发展规划、计划的拟订,以及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市政设施的维护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县城市防汛服务工作。承担园林环卫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规划的拟订,以及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园林环卫管理规范、相关标准的拟订,以及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市绿线划定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复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市建成区内全民义务植树的服务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服务工作。承担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市建成区内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占压绿地许可现场勘验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现场勘验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城区内破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以及园林环卫市政设施行为查处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园林养护、环卫保洁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环卫设施、公园广场设施改造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园林环卫行业科研和培训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环卫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品种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园林环卫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蔡钦栋
联系电话:暂无
(三)郯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参与拟订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规范和监督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和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受理“12319”城管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市民来电反映的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方面的问题投诉和举报。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内各种城市管理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工作。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马方舟
联系电话: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