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 正文
气象局机构设置
[ 索  引  号 ] tanchengqxj/2025-000036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8 [ 公开日期 ] 2025-08-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气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气象宣传等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请示、报告等工作。

负责本单位计划财务、财务核算、固定资产、统计、人事、信访、基建、后勤、接待、档案等管理工作。

承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退休人员、计生管理等工作。

牵头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组织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办理有关法制建设、普法、气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和升放气球等气象社会管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费日超

联系电话:0539-6221066

(二)防灾减灾科。

承担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负责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管理,组织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

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的社会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负责气象信息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负责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服务的组织工作。

负责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规划和业务管理,负责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级气象信息网络的规划和管理。

负责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灾害性天气预报、环境气象预报等专业预报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信息传播管理和气象资料的使用审查。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农业气象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服务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并审查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条件论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负责气象科研、气象科普、气象学会管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惠

联系电话:0539-6221066

(三)气象台职责。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中短期天气预报、短期气候预测、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业务,组织灾害性天气联防。

承担决策气象、公众气象、专业专项气象、环境气象、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等服务产品的制作加工及服务工作。

负责相关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程序的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科研开发,引进、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预报、服务水平。

承担气象服务平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承担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工作;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工作。

承担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和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气象预测预报平台和信息共享相关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承担气象服务产品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负责门户网、兴农网等网站的开发、运行与维护。

承担乡镇气象工作机构和气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工作。

负责地面气象观测业务的运行、本级气象观测设备与设施、气象信息网络设备、电子信息发布终端的建设、维护、维修等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观测资料初审、收集上传和质量控制及气象档案管理。

承担探测环境变化监测和科研开发工作。

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费日超

联系电话:0539-622103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