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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头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 索  引  号 ] tanchenggftz/2021-000007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高峰头镇
[ 成文日期 ] 2024-08-08 [ 公开日期 ] 2024-08-0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高峰头镇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组织、宣传、统战、纪检

监察、武装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交通、第三产业等发展规划,以及经贸发展、金融、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法治建设以及其他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配合处置涉访事件;负责“12345·首发”转办事项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整合资源,健全指挥协调处置机制,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负责日常网格巡查、发现问题、上传下达、任务分派、协调处置等工作任务;负责指导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5.应急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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