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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 索  引  号 ] tanchengjgswj/2021-000006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8-07 [ 公开日期 ] 2024-08-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室牌子)。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参与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后勤服务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标准,提出全县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具体制度和办法。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人:臧琪

联系电话:0539-6222003

(二)房产服务室(挂财务室牌子)。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配置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承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改造、维修等日常服务性工作。承担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大剧院会议室的日常服务管理及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做好县级大型会议及其他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级干部周转房服务保障制度、标准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县级周转房的维护、维修、改造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县级机关后勤服务有关经费预算编制、相关预算资金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办公用房督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中心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刘晨

联系电话:0539-6222004

(三)公务用车服务室(挂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室牌子)。承担全县公务用车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调剂、更新及处置工作。承担对“三定点”服务商合同约定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的调度汇总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平台的日常维护等服务性工作。承担车改后部分未保留公务用车单位公务出行的集中统一保障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公务用车督查的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人:孙永超

联系电话:0539-6222009

(四)物业服务室(挂治安保卫室牌子)。承担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域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水、电、暖及大型设备的安装、改造、供应和维护工作。协调各物业服务单位落实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承担县级干部周转房的物业管理和生活保障等服务工作。承担县委、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机关餐厅管理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督查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推进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工程项目的统一采购、验收及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域零星物品采购、使用情况监管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域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其他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域治安保卫的指导协调工作。承担与公安、信访、应急等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

负责人:周晓辉

联系电话:0539-6222004

(五)公务接待室。配合做好县委、县政府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县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总务保障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公务接待督查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全县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负责人:邵浩

联系电话:0539-6222006

(六)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室。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域节能减排监控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督查的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人:李帅宇

联系电话:0539-62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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