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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主要职责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1-000021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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