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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cyxcy/2021-000003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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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12-08 | [ 公开日期 ] | 2023-12-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开发区管理、银杏产业、旅游产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定部署,研究拟订银杏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示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申报、市场营销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承担银杏新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开发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旅游景点开发、旅游景点管理、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服务保障工作。
(六)受委托管理辖区内社会事务工作,承担社区(村)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业雾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