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 >> 正文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 索  引  号 ] tanchengxcyxcy/2021-000003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开发区管理、银杏产业、旅游产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定部署,研究拟订银杏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示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申报、市场营销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承担银杏新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开发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旅游景点开发、旅游景点管理、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服务保障工作。

(六)受委托管理辖区内社会事务工作,承担社区(村)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业雾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