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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jjkfq/2021-000006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开发区的有关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四)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进行开发区内土地的规划、开发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管理开发区的财政、国有资产、税收、劳动人事、行政审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和社会治安工作;

(七)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

(八)负责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汇总上报统计数据;

(九)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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