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czx/2021-000005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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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12-05 | [ 公开日期 ] | 2023-12-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承担政府检验检测任务。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各类检验检测工作任务。承担上级和县本级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风险监测和评价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商品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生产、流通、餐饮领域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药品、保健食品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及相关的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的质量检测工作。开展质量数据分析与预警工作,为政府制定质量政策、开展质量管理、化解质量风险提供技术支持。
(二)承担全县计量检定技术工作。承担研究、建立、维护全县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工作。依法承担县级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承担量值传递溯源工作。开展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
(三)接受上级委托和受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委托开展质量案件、计量案件有关的检验、检测、检定、测试工作,为执法、仲裁、鉴定等提供参数和依据。依照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证书和质检报告等质量证明。
(四)开展质量技术和质量基础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开展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检测设备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开展计量标准、计量检定和校准技术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开展质量管理、风险评价、危害分析等方法和技术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
(五)推动建立有效的检验检测工作机制和全县检验检测智慧平台运行管理。开展工业产品、药品、食品、农畜产品、粮食、粮油及粮油产品等新标准、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检验检测、计量检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县区域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所需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专业人员的调配。推进全县检验检测能力系统化、规范化建设。组织检验检测技术交流、研讨,更好发挥服务和技术支撑作用。
(六)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