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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主要职责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1-000025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5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受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依法行使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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