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 >> 正文
港上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z/2021-000009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港上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05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港上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镇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公安、司法行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的措施。

4、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保护村级集体财产和农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农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加强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7、承担安全监督、土地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

8、加强镇干部职工自身队伍建设。

9、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