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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郯城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2018.05)
[ 索  引  号 ] 0202-09_Z/2018-0521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21 [ 公开日期 ] 2018-05-21 [ 有  效  性 ]
  2018年郯城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2018.05)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单位 标准 收费文件依据 备注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鲁价费发[2015]81号
临价费发[2015]122号
无财政拨款的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相应类别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内确定。
  ⑴省实验示范类保教费 每生每月 市内五区380元 省十佳可上浮最高15%
  ⑵市级一类保教费 每生每月 市内五区320元 市十佳可上浮最高10%
  ⑶市级二类保教费 每生每月 市内五区260元
  ⑷市级三类保教费 每生每月 市内五区200元
 (5)三类以下保教费 每生每月 140元 郯价费发(2016)5号
 (6)托班(0-3岁) 每生每月 可在全日制基础上上浮20%
 (7) 半日制 每生每月 按全日制标准的60%收费
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⑴学费
   ①普通高中学费 每生每学期 省重点(含省规范化)800元,城市高中500元,农村高中300元 鲁政办发[2000] 69号
   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 报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批 鲁价费发[2015]93号
  ⑵住宿费 每生每学期 城市普通宿舍70元,农村普通宿舍50元,公寓标准另行报批 鲁政办发[2000] 69号
鲁价费发[2001]311号
3.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鲁政办发[2000]69号
  ⑴职业高中 每生每学期 城市普通宿舍70元,农村普通宿舍50元 鲁政办发[2000]69号
  ⑵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 每生每学年 普通宿舍最高500元,公寓A类600元、B类800元、C类1000元、D类1200元 鲁价费发[2011]64号 B类(含)以下学生公寓房间数不得少于25%
4.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一)高等学校学费
  ⑴普通本专科学费 鲁政办发[2000]68号,鲁价费发[2006]72号,鲁价费发[2013]136号,鲁价费发[2016]89号
①文史类 每生每学年 4000 鲁价费发[2016]89号 包括文学类、外语类、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
②理工农类 每生每学年 4500 鲁价费发[2016]89号 包括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农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中的体育学类
③医学类 每生每学年 5400 鲁价费发[2016]89号 医学类、药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
④艺术类 每生每学年
a.非艺术院校 每生每学年 美术学、设计学、音乐表演、导演类8000元,管理、理论类6000元 鲁价费发[2016]89号
b.艺术院校 每生每学年 8000元 鲁政办发[2000]68号
⑤体育院校体育专业 每生每学年 4800元 鲁政办发[2000]68号
  ⑵高职学费 每生每学年 理工农医专业5000元,文法财经专业4800元,艺术专业7000元 鲁政办发[2000]68号,鲁价费发[2001]219号,鲁价费发[2013]136号
  ⑶校企业合作办学 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鲁价费发[2015]46号
⑷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 教外来[1998]7号
    ①文科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 本科大学生14000-26000元 专科生和普通进修生比照本科生标准收费
    ②理工类 每生每学年 比照文科类上浮10%-30%
    ③医学、艺术、体育类 每生每学年 比照文科类上浮50%-100%
  (5)“五年一贯制”学生收费 见文件 鲁价费发[2001]219号
(6)研究生学费 鲁价费发[2016]86号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
①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每生每学年 硕士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
②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 每生每学年 省属高校硕士不超过10000元、博士不超过13000元;“211”、“985”工程建设高校硕士、博士不超过16000元 MBA、MEM、MPA、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由高校自主合理确定
(二)高等学校住宿费
  ⑴普通宿舍 每生每学年 500元 鲁价费发[2011]64号
  ⑵大中专学生公寓 每生每学年 A类600元、B类800元、C类1000元、D类1200元 鲁价费发[2011]64号 1、B类(含)以下学生公寓房间数不得少于25%;2、达不到A类公寓条件的宿舍收费标准不超过500元/生.学年
  ⑶自费来华留学生 教外来[1998]7号
    ①双人间 每床位每天 最高32元人民币 不带单独卫生盥洗设备
    ②单独住一间      按两个床位标准收费
    ③增加房间设备和改善住宿条件 可适当提高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普通宿舍2.5倍
(三)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见文件 教财[1992]42号,[1992]价费字367号,鲁价费发[2003]85号
5.中小学住宿费(城市) 每生每学期 70元 鲁政办发[2000]69号,鲁教监字[2008]5号
 
6.证照费
  ⑴外国人证件费
    ①居留许可 每人 有效期不满1年的400元,有效期1年至3年内800元,有效期3年至5年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鲁财综〔2004〕108号
    ②永久居留申请 每人 1500元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③永久居留证 每证 核发300元,期满换发或补发30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600元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④出入境证 每证 100元 公通字[1996]89号
    ⑤旅行证(含延期) 50元 公通字[1996]89号
  ⑵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①因私护照(含加页、合订、加注、延期) 每本 160元,丢失补发160元,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次20元 [1993]价费字164号,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 每证 一次有效15元、二次有效50元、多次有效80元 鲁财综[2008]50号,[1993]价费字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0元/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80元/证,延期、加注20元/项次,内地居民因私赴港签注收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见文件 发改价格[2004]334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每证 8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电子通行证8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15元/证,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⑶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
    ①户口簿 每本 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的,每本10元;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的,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 鲁价费发[2006]231号,财综[2012]97号,鲁价费函〔2018〕6号 对居民新立户(包括分户另立户、迁入新立户)等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的,免征工本费
    ②户口迁移证件 每张 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每张5元 鲁价费发[2006]231号,财综[2012]97号,鲁价费函〔2018〕6号
  ⑷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鲁价费发[2005]161号,财综[2007]34号,鲁政办字[2013]110号,财税〔2018〕37号
    ①居民身份证换领二代证  元/证  20元 首次申领自2018年4月1日起免除工本费
    ②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  元/证  40元
    ③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  元/证  10元
  ⑸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①号牌(含临时)
      汽车 每副 反光100元,不反光80元
      挂车 每面 反光50元,不反光30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每副 反光40元,不反光25元
      摩托车 每副 反光70元,不反光50元
      临时号牌 每张 5元
      机动车放大号 每车 机动车放大号60元,重新喷放大号40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每个 1元(单独补发)
    ③号牌架 每只 铁质5元,铝合金每只10元(含安装费) 自愿
  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每本 10元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每证 10元
    ③驾驶证工本费 每证 10元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①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每证 10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②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每证 10元
7.外国人签证费 见文件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8.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国籍申请手续费50元,加入、退出或恢复中国国籍证书200元 公通字[1996]89号,公通字[2000]99号
9.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 每人每期 190元 鲁价费函[2016]94号 对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0.殡葬收费 临价费发〔2018〕14号,临政办发[2017]19号,郯价字(2018)2号 自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除遗体接送、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及骨灰盒等殡葬服务费用,具体政策详见文件。
 
1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 鲁价涉发[1995]300号,鲁价费发[2004]56号,鲁财综[2007]111号,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价费函[2016]2号
 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 每人 笔试每科40元,面试每场70元
 (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 见文件 鲁价涉发[1995]300号
1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鲁价费发[2016]4号
  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每人 100元
  ⑵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每人 160元
  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每人 360元
国土资源
13.土地复垦费 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鲁国土资发[2007]132号,临国土资发[2009]134号,鲁财综[2014]75号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14.土地闲置费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鲁财综[2010]67号,鲁财综[2014]75号,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15.不动产登记费 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具体征收范围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1)不动产登记费
①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每件 80元
②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每件 550元
  ⑵不动产登记证工本费 每证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16.耕地开垦费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鲁财综[2014]75号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⑴基本农田 每亩 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至12倍缴纳
  ⑵一般耕地 每亩 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缴纳
住房城乡  建设
17.城市污水处理费 每立方米 居民0.85元,非居民1.2元。 郯价字[2016]41号 限事业单位征收
18.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⑴道路挖掘修复费    鲁建城字[2015]32号 政策性加收项目详见文件
    ①主次干路沥青路面 每平方米 560元
    ②支路与非机动车道 每平方米 450元
    ③条(料)石路面 每平方米 500元
    ④彩色沥青路面 每平方米 580元
    ⑤水泥混凝土路面 每平方米 500元
    ⑥彩色方砖 每平方米 240元
    ⑦人行步道方砖 每平方米 220元
    ⑧砂石路面 每平方米 100元
  ⑵城市道路占道费(施工占道) 每平方米每昼夜 占人行道0.3元,占用车行道0.5元 鲁价涉发[1994]185号 交纳道路挖掘费的施工工程,不再交占道费
交通运输
19.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见文件 鲁价费发[2006]43号,鲁价费发[2007]82号,鲁交财[2017]83号
20.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 鲁价综发[2016]58号
工业和    信息化
21.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见文件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22.水土保持补偿费 见文件 发改价格[2017]1186号,鲁价费发[2017]58号
 
23.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见文件 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452号,鲁渔管字[1989]第5号,鲁价费发[2010]18号,鲁财综[2014]75号
十一 卫生计生
24.预防接种服务费 每剂次 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以收取服务费和耗材费,总计收费标准为22元/剂次 鲁价格二发〔2017〕11号 接种单位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不得收费
25.鉴定费
(1)医疗事故鉴定费 每例 2500元(市级鉴定委员会鉴定) 鲁价费函[2016]93号 根据国家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承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承担
(2)职业病诊断鉴定 财税[2016]4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每例 3500元 发改价格[2008]3295号,鲁价费发[2013]29号
26.社会抚养费 见文件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十二 人防办
27.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鲁价费发[2006]220号,临价费发[2007]108号,鲁财综[2014]75号,鲁价费发[2016]125号,临价费发[2016]134号, 鲁财综[2016]73号,
临财非税[2017]1号
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⑴6级以上 每平方米 2000元
  ⑵6B级 每平方米 600元
十三  
28.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鲁高法[2007]53号
  ⑴案件受理费
    ①财产案件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1-10万元部分按2.5%;10-20万部分按2%;20-50万部分按1.5%;50-100万部分按1%;100-200万部分按0.9%;200-500万部分按0.8%;500-1000万部分按0.7%;1000-2000万部分按0.6%;超过2000万部分按0.5%
    ②离婚案件 每件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按50元收费,涉及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案件按300元收费,涉及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收费
    ③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每件 按500元交纳;涉及损害的,赔偿金额5万至10万元的,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按0.5%交纳
    ④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 100元
    ⑤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每件 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
    ⑥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 10元
    ⑦行政案件 每件 商标、专利、海事100元,其他50元
    ⑻管辖权异议案件 每件 异议不成立的100元
  ⑵申请费 详见文件
    ①申请执行没有执行金额或价款的 每件 50-500元 根据案件情况
    ②申请执行有金额的 每件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③申请保全 每件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④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每件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⑤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每件 100元
    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每件 400元
    ⑦破产案件 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十四 质监
2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鲁财综[2009]85号,鲁价费发[2009]195号,鲁价费函[2017]43号
  ⑴锅炉检验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⑵压力容器检验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其中车载气瓶检验 每只 检验费180元、拆装费20元 临价费发[2017]72号
  ⑶压力管道检验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⑷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⑸安全阀校验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⑹电梯定期检验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电梯检验周期一年一次
  ⑺起重机械检验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⑻客运索道定期检验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⑼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 每辆 100元,载重大于等于5吨的加收50%,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1倍 鲁价费函[2017]43号
  ⑾特种设备检测 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7]43号
十五 食品药品  监督
30.药品注册费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鲁价费函[2016]13号
 (1)补充申请注册费 见文件
 (2)再注册费 见文件
 (3)加急费 见文件
3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鲁价费函[2016]13号
 (1)首次注册费 见文件
 (2)变更注册费 见文件
 (3)延续注册费 见文件
 (4)加急费 见文件
十六 仲裁委
32.仲裁收费 国办发[1995]44号,鲁价费函[2004]103号
  ⑴案件受理费 鲁价费发[2016]120号
    ①1000(含)元以下部分 每件 50元
    ②1000-50000元(含)部分 每件 争议金额的4%
    ③50000-100000元(含)部分 每件 争议金额的3.5%
    ④100000-200000元(含)部分 每件 争议金额的2.5%
    ⑤200000-500000元(含)部分 每件 争议金额的1.5%
    ⑥500000-1000000元(含)部分 每件 争议金额的0.8%
    ⑦1000000元以上部分 每件 争议金额的0.4%
  ⑵案件处理费 见文件 国办发[1995]44号
十七 各有关
 
33.考试考务费 详见附件《2018年临沂市考试考务费目录》
十八 老年大学
34.老年大学学费 40元 郯价字(2016)23号
注: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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