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专家解读 >> 正文
专家解读: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科员、副高级工程师江永波解读《郯城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36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公开日期 ] 2025-09-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5年9月8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郯城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对此,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科员、副高级工程师江永波(从事农村公路规划、设计、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如下解读。

江永波指出,《办法》的出台是对现有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的一次系统性升级,其核心在于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管理标准和强化资金保障,构建更适应乡村振兴需求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

江永波认为,政策提出“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三级责任体系,将管理触角延伸至村级,是责任体制的清晰化与下沉。例如,村民委员会被赋予协助乡(镇)政府开展村道日常养护的职责,并通过村规民约强化村民护路意识,这种“政府主导+基层参与”的模式有效解决了以往权责交叉导致的推诿问题‌。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对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进行指导监督,形成纵向到底的管理闭环。

江永波指出,针对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现状,政策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县道、乡道强制采用三级及以上标准,村道新(扩)建路面宽度不低于6米,并允许结合旅游需求增设休息区等设施‌。这种“基础标准+弹性空间”的设计既保障了通行能力,又为特色产业发展预留了接口。值得注意的是,政策特别强调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体现了“生命至上”的工程理念。

江永波认为,政策构建了“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资金网络,明确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通过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等市场化方式筹集社会资金‌。例如,允许企业投资建设养护并配套经营服务设施,这种“以路养路”模式可有效缓解财政压力。此外,“一事一议”村级筹资机制既保障了资金筹集效率,也强化了村民共建共享的参与感。

江永波强调,政策引入数字化管理手段,要求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电子档案,并实施周期性巡查制度‌。针对危桥险段等高风险点位,建立动态风险评估机制,通过技术手段提前预警。这种“常态化巡查+智能化监测”的组合拳,显著提升了农村公路的安全韧性。

江永波认为,在《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框架下,我县政策有三处突破:一是将村道管理责任明确至村民委员会,填补了村级管理空白;二是细化养护工程分类标准,新增“应急养护”类别以应对突发事件;三是创新涉路施工“双验收”制度(交通+公安联合验收),强化了安全监管‌。这些细化条款使政策更具可操作性。

江永波指出,总体来看,政策通过制度创新破解了农村公路“重建轻养”“资金短缺”等老大难问题,其经验对同类地区具有参考价值。下一步,需关注政策落地中如何平衡标准统一性与区域差异性,以及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性评估。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80727.ht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