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5-000009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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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2-06 | [ 公开日期 ] | 2025-02-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5年度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郯城县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为主线,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手段,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风险等级由属地市场监管所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检查,对重点内容实施全项检查;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实施全面检查。
二、检查对象
本辖区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三、检查方式
1. 日常监督检查:按照一定频次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常规检查,参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对企业生产全过程各环节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生产环境、设备运行、人员操作、物料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专项检查:针对投诉举报、监督抽检不合格、舆情热点等情况,对一年内连续不合格的企业由食品生产科约谈企业负责人.监管所负责核查处置,属地监管所负责监督企业问题整改,并建立日常监管巡查档案。
3. 体系检查:在参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基础上,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检查,评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运行情况 。
四、检查重点
1. 重点品种:围绕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包装饮用水、糕点、食品添加剂等风险较高、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开展检查 。
2. 关键环节:原料采购查验,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生产过程控制,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等问题;产品出厂检验,核查检验设备运行、检验记录及报告等;储存和运输环节,查看是否符合食品储存条件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 。
3.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检查企业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建立并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是否定期开展自查并及时整改问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情况,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条件 。
五、检查频次
1. 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结果,确定检查频次。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B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C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3次;D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次。
2. 对新获证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以及被投诉举报企业,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
六、工作程序及要求
1. 严格执法,规范检查行为: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检查程序开展工作,按照检查要点表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情况。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规范制作检查记录、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检查完成后将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智慧一体化平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2. 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要求企业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严厉措施 。
3. 加强信息报送与公开:各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总上报监督检查信息,按季度报送监督检查情况总结 ;检查结果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监管工作透明度 。
4. 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方式,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鼓励监管人员学习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