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18-000004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9-30 | [ 公开日期 ] | 2018-09-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事考委〔2018〕3号
关于印发《郯城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郯城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郯城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郯城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郯城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办字〔2018〕2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分类考核原则。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不同情况,根据行业特点,划分不同类别,进行分类考核。
(二)统筹实施原则。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积极与现行其他考核相衔接,统筹实施。
二、考核范围及时间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全县公益类事业单位,已列入2018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单独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18年10月-2019年1月。
三、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由综合考核、目标考核和社会评价三部分构成。
(一)综合考核(30分)
1、主要职责履行。主要考核单位履行职责有无重大失误,是否有越位、错位和缺位等情况。
2、登记管理。主要考核单位按规定进行法人登记(备案)情况,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及时申请变更登记情况,按规定刻制使用印章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等。
3、信息公开备案。通过网站、报刊、宣传栏等方式对登记管理等信息进行公开情况,按时限进行备案情况等。
4、绩效考评情况。主要考核2017年度参加考核单位的结果应用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按规定时限报送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目标考核指标评分表、服务对象信息等相关材料情况。
5、参加会议、培训情况。参加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相关会议、培训,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情况。
6、履职考评系统使用情况(加分项)。基础数据完善情况,日志填报情况,履职审阅情况。
(二)目标考核(50分)
1、责任目标完成。主要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经济社会效益。主要考核单位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等。
3、管理运行状况。主要考核单位内部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财务资产管理状况等。
4、工作创新情况。主要考核工作有重大创新或突破,得到上级党委、政府肯定,作为典型或经验推广,创建品牌名牌等。
(三)社会评价(20分)
主要考核单位行政效能、作风转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社会满意程度。
四、考核责任和程序
(一)考核责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由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事考办)、各被考核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牵头承担。
县事考办负责综合考核和社会评价指标(附件2)中第12-17项考核赋分,考核组成员由抽调县事考委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各主管部门负责其余考核指标(其中目标考核指标依据由各主管部门上报经县事考委审核同意的目标考核评分表)赋分,考核组由各主管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同时,各主管部门负责提供被考核单位服务对象数据库(包括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每个单位不少于10个)作为社会评价的调查对象,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服务对象数据库电子版报至县事考办(外网邮箱18854934562@163.com)。
(二)考核程序
1、发布考核预告。县事考办于11月中旬前通过网站、协同办公专网等向社会发布考核预告,公布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
2、自查自评。各主管部门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填写《郯城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12月5日前报送县事考办。同时各单位将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材料、单位或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材料、工作创新性材料等,交由主管部门报送县事考办。
3、制发通知。按照县事考委的统一部署,县事考办于11月底制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郯城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4、实地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各考核组在《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⑴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工作汇报。
⑵个别谈话。谈话范围是: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等,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可适当扩大谈话范围。
⑶查阅资料。考核组对照考核指标查阅相关材料。
5、社会调查。根据事业单位性质特点及服务对象的不同,采取电话或问卷调查形式进行,由县统计局负责汇总调查结果后报县事考办。
6、确定等次。县事考办根据考核标准及被考核单位综合得分情况,征求“一票否决”部门单位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县事考委审定。
7、公示备案。县事考办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被考核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并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事考委公布考核结果。
五、结果评定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其中:A级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15%,且综合得分不低于90分;综合得分60分以下(含60分)的确定为C级,其余定为B级。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考核单位不得定为A级:未登记法人的单位;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纪委监委通报的。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事考委直接评定为C级:当年未完成重点工作任务;领导班子综合评价为不适应;被有关部门一票否决;违反机构编制纪律、人事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未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法人擅自对外开展或未按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抽逃开办资金;被有关部门取消资质资格或吊销执业许可证;其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情形。
六、结果运用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和县人社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使用工作的意见》(郯编办〔2015〕35号)要求,按照评定等次实施结果使用。各主管部门于2019年6月底前,将使用情况报县事考办。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把绩效考核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考核各项工作。县事考委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协作,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列入考核的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主动提供客观真实的工作资料,实事求是的反映本单位工作绩效,真正通过考核提升工作效能。凡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成绩,并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程序,确保公正。组织和参与考核的单位及人员,要全面把握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对违反考核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
1、2018年郯城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单位名单
2、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和社会评价评分表
3、郯城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样表)
附件2:
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和社会评价评分表 (共52分) |
|||||
xx单位(公章)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综合考核 |
登记、年度报告情况 |
1、未进行法人登记的,扣7分; |
7 |
||
2、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扣1分; |
|||||
3、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扣1分; |
|||||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丢失、出借或损毁未及时补办的,扣1分; |
|||||
5、非法刻制、使用印章的,扣1分;单位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扣1分; |
|||||
6、没有健全完善登记管理档案的,扣1分; |
|||||
7、擅自改变机构名称或加挂牌子对外开展业务的,扣1分; |
|||||
业务履行情况 |
8、超过1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1年以上的,扣2分; |
6 |
|||
9、超出核定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的,扣2分; |
|||||
10、履行职责存在缺位情况的,扣2分。 |
|||||
信息公开 情况 |
11、非法人事业单位未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介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扣3分;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准确的,扣2分; |
5 |
|||
12、法人事业单位未进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扣3分;未按时限进行信息公开备案的,扣2分。 |
|||||
材料报送情况 |
13、未按时报送2017年度考核结果使用及问题整改报告的扣3分;未按时报送2018年度绩效考核相关材料的,扣3分。 |
6 |
|||
参加会议、培训情况 |
14、未参加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相关会议、培训的,扣3分;未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的扣3分。 |
6 |
|||
社会评价 |
民意调查 |
15、根据相关调查结果。 |
20 |
||
加分项 |
履职考评系统使用情况 |
16、日志填报率高于50%,加1分。 |
2 |
||
17、日志审阅率高于50%,加1分。 |
|||||
附件3:
郯城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
(2018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郯城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制
事业 单位 基本 信息 |
单位名称 |
|
单位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
经费类型 |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年度 业务 开展 情况 |
责 任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
|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完 成 情 况 |
||
年度 业务 开展 情况 |
|||
管 理 运 行 状 况 |
|||
本年度取得的成果及获奖情况 |
获奖时间 |
成果 、奖励名称 |
批准机关 |
主管部门意见 |
|||
考 核 成 绩 |
|||
内 容 |
成 绩 |
||
综 合 指 标 |
|||
责任目标完成 |
|||
经济社会效益 |
|||
管理运行状况 |
|||
社 会 评 价 |
|||
合 计 |
|||
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意见 |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考核完成后分别由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县事考办存档。)
郯城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