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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郯城县科协决算
[ 索  引  号 ] tcxzf-11_A/2016-1206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8-10 [ 公开日期 ] 2016-08-10 [ 有  效  性 ]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郯城县科学技术协会(简称郯城县科协)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县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郯城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力量。

主要职责为:

1、开展学术交流,繁荣学术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培养科技人才,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

2、制定全县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

3、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5、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举荐人才。

6、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技术和成果鉴定、有关技术标准制定等任务。

7、负责对所属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下级科协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群众性反邪教工作,指导郯城县反邪教协会工作,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9、承担县委、县政府及省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科协决算包括:郯城县科协本级决算。

郯城县科协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

1、郯城县科协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10.27

科学技术支出

30

210.27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科学技术普及

31

210.27

三、事业收入

3

机构运行

32

82.68

四、经营收入

4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33

127.59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34

六、其他收入

6

35

7

36

8

37

9

38

10

39

11

40

12

41

13

42

14

43

15

44

16

45

17

46

18

47

19

48

20

49

21

50

22

51

23

52

24

53

本年收入合计

25

210.27

本年支出合计

54

210.2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6

结余分配

55

上年结转和结余

27

年末结转和结余

56

28

57

合计

29

210.27

合计

58

210.2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 收入

其他收入

合 计

206

科学技术支出

210.27

210.27

20607

科学技术普及

210.27

210.27

2060701

机构运行

82.68

82.68

2060799

其他科学技

术普及支出

127.59

127.5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 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 计

210.27

82.68

127.59

206

科学技术支出

210.27

82.68

127.59

20607

科学技术普及

210.27

82.68

127.59

2060701

机构运行

82.68

82.68

2060799

其他科学技

术普及支出

127.59

127.5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10.2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6

3

三、国防支出

17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5

五、教育支出

19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210.27

210.27

7

……

21

8

22

本年收入合计

9

210.27

本年支出合计

23

210.27

210.27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26

13

27

合计

14

210.27

合计

28

210.27

210.2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210.27

82.68

127.59

206

科学技术支出

210.27

82.68

127.59

20607

科学技术普及

210.27

82.68

127.59

2060701

机构运行

82.68

82.68

2060799

其他科学技术

普及支出

127.59

127.5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210.27

60.68

149.5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3.18

53.1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9.59

149.59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5

7.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郯城县科协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2.46

0

2

0

2

0.46

注: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210.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2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0.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

2015年支出总计210.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0.27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1、科学技术支出210.27元。

按项目分类分:1、基本支出82.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

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127.59万元,主要用于科

普示范县创建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10.2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10.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10.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210.27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和科学技术普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7万元,比2014年增加147.21万元,用于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支出82.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及技术普及支出(项)支出127.59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及科学普及,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2.6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6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5年度郯城县科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8万元。比2014年增加19.62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和人员增资。与预算的对比增加6万元,用于人员增资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6.59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与预算对比增加16.59万元,用于支付2014年县科技馆尾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郯城县科协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46万元,比2014年减少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对比2014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14年减少2万元,主要因为单位用车减少1辆;公务接待费0.46万元,比2014年增加0.46万元,主要是用于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接待。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1.34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共计0个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0等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公务运行维护。2015年郯城县科协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接待费0.46万元。主要用于创建个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接待,共计接待10批次,30人次。

(五)项目绩效评价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预算绩效评价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明确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2015年我单位项目支出127.59万元,全力保障全国科普示范县顺利创建:建设社区科普馆4个,校园科技馆1个,提升科普一条街、科普画廊1000多延米,创建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3个,以科技馆为平台举办科普日、气象日等大型主题活动20余次,县科技馆全年免费接待游客1.6万人次,表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410多个,促进我县科普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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