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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郯城县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04_A/2017-082913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3-10 [ 公开日期 ] 2015-03-10 [ 有  效  性 ]

附件:县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文本格式

2015郯城县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地方税务局属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地方税务局预算。

纳入郯城县地方税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地方税务局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1.2015年郯城县地方税务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5年预算

项    目

2015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1255.65 

 按功能科目

 

     财力拨款(补助)

1255.6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49.74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税收事务

1049.74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行政运行(税收事务)

1049.7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05.91 

     罚没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5.91 

     其他预算内资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5.91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255.65 

本年支出合计

1255.65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1255.65 

支出总计

1255.65 

表2.2015年郯城县地方税务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备注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 计

1255.65 

 963.84

 158.4

 133.41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49.74

757.93

158.4

133.41

201

07

税收事务

1049.74

757.93

158.4

133.41

201

07

01

行政运行(税收事务)

1049.74

757.93

158.4

133.41

208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05.91

205.91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5.91

205.91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5.91 

 205.91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6

54

54

2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125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5.65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125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 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5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共计54万元。因车按规定处置、报废相关车辆,预算费用同比减少30万元,减少35.7% 目前,公务车辆保有量27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计接待30批次,370人,同比减少费用0.5万元,减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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