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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04_A/2017-082917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3-12 [ 公开日期 ] 2015-03-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

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大联系的有关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协调人大机关各部门的工作;

5、负责县人大机关文电、档案、督查、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6、负责县人大机关的人事、接待、外事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行政事务、后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7、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是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

纳入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行政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1.2015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5年预算

项    目

2015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392.45

按功能科目

     财力拨款(补助)

392.45

一般公共服务

350.27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人大事务

350.27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行政运行

280.2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人大会议

55

     罚没收入

 

代表工作

15

     其他预算内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

42.18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2.18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2.18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392.45

本年支出合计

392.45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392.45

支出总计

392.45


2.2015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备注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 计

392.45 

207

55.45

60

70

 

201

一般公共服务

350.27

164.82

55.45

60

70

 

01 

 

人大事务 

350.27

164.82

55.45

60

70

 

201 

01 

01 

行政运行

280.27

164.82

55.45

60

 

201

01

04

人大会议

55

55

201 

01

08

代表工作

15

 

1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42.18

 42.1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2.18

42.18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2.18

42.18


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

0

30

0

30

2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39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45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39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0.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32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9.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将开支压缩到最低,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原因是举办第三届中国(郯城)银杏节和市人大来郯城挂职第一书记,均有相应接待任务。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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