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及乡镇财政预决算 >> 2016年 >> 财政预算 >> 其他 >> 正文
2015年中共郯城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04_A/2017-082916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3-12 [ 公开日期 ] 2015-03-12 [ 有  效  性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 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县委宣传部是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

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宣传文化事业的指导方针。

2、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全县宣传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指导县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各乡镇党委的宣传思想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理论研究、理论教育和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管理。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负责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县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宣传中心的工作,主管县新闻摄影学会和新闻工作者协会。

    5、从宏观上指导全县精神产品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方针政策和宣传文化业务上指导县文化局的工作,对县文联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指导。

    6、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与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县企业文化协会。

    7、受县委委托,与县委组织部共同管理县直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对各乡镇宣传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组织对各乡镇党委宣传干部和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8、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搞好对外宣传工作。

    9、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和实施;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发展。

    10、完成县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郯城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包括:中共郯城县委宣传部预算、部属事业单位预算、郯城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预算。

纳入中共郯城县委宣传部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中共郯城县委宣传部

 

2

郯城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

郯城县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1.2015年中共郯城县委宣传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5年预算

项    目

2015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按功能科目

 

     财力拨款(补助)

234.8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66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宣传事务

200.66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行政运行(宣传事务)

168.6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32.00 

     罚没收入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4.23 

     其他预算内资金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234.89 

本年支出合计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234.89 

支出总计

234.89 

2.2015年中共郯城县委宣传部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备注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 计

234.89

155.14

29.96

17.79

32.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66

120.91

29.96

17.79

32.00

33

宣传事务

200.66

120.91

29.96

17.79

32.00

201

33

01

行政运行(宣传事务)

168.66

120.91

29.96

17.79

201

33

99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32.00

32.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23

34.23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4.23

34.23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4.23

34.23

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0

8

0

8

1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部机关及文联、文产办3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23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89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23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9万元,较去年相比增加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去年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较去年相比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理论政策进万家培训及宣讲、相关媒体采访将产生接待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