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20224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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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3-13 | [ 公开日期 ] | 2015-03-13 | [ 有 效 性 ] |
2015年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负责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原文化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的行政监察、文化市场管理、文化执法、新闻出版市场执法的职责,县广播电视局广播影视行政执法的职责。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文化市场跨部门、跨地区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全县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三)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日常督查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化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负责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负责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许可和监管负责全县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的许可和监管;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许可和监管;负责全县网络游戏服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动漫、网络游戏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五)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印刷业、书刊发行业、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许可和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出版物内容和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资质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负责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和监管工作;负责报刊社驻全县记者站的报批和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违规新闻活动。
(六)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督;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监督;负责全县电影单位、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的许可和监督;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管;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
(七)负责文物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违规活动。
(八)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及“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担县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行政 |
2 |
郯城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
事业 |
|
|
|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42.10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242.10 |
财力拨款(补助) |
227.10 |
文化 |
242.10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
|
行政运行 |
207.85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
|
文化市场管理 |
34.25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
|
|
罚没收入 |
15 |
|
|
其他预算内资金 |
|
|
|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
|
|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
|
|
四、其他收入 |
|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2.10 |
本年支出合计 |
242.10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
上缴上级支出 |
|
六、上年结转、结余 |
|
结转下年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
|
|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
|
|
专户结转 |
|
|
|
收入总计 |
242.10 |
支出总计 |
242.10 |
表2.2015年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
|
合 计 |
242.10 |
176.48 |
31.37 |
14.25 |
20 |
|
207 |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42.10 |
176.48 |
31.37 |
14.25 |
20 |
|
|
01 |
|
文化 |
242.10 |
176.48 |
31.37 |
14.25 |
20 |
|
207 |
01 |
01 |
行政运行(文化) |
207.85 |
176.48 |
31.37 |
|
|
|
207 |
01 |
12 |
文化市场管理 |
34.25 |
|
|
14.25 |
20 |
|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8 |
|
6.00 |
|
6.00 |
2.00 |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1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242.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10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242.1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文化)207.85万元,文化市场管理34.2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8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去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2015年机关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全部为按规定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及其他县区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