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20225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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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3-15 | [ 公开日期 ] | 2015-03-15 | [ 有 效 性 ] |
2015年郯城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表
二、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单位基本情况 2012年8月底人员配备到位,开始独立运行, 2013年开始进入县财政一级核算单位。目前单位共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1人,普通科员2人,事业人员1人。办公室2间,配备公务用车一辆。
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4、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红十字会的主要业务是“三救三献”暨人道主义救援、救护、救助、献血宣传、献干细胞、捐献器官和遗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红十字会目前无下属单位
表1.2015年郯城县红十字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50.42 |
一、 按功能科目 |
|
财力拨款(补助) |
50.42 |
行政运行(红十字事业) |
45.42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
|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
5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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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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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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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预算内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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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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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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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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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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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50.42 |
本年支出合计 |
50.42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
二、上缴上级支出 |
|
六、上年结转、结余 |
|
三、 结转下年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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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性基金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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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户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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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50.42 |
支出总计 |
50.42 |
表2.2015年城县红十字会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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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合 计 |
50.42 |
35.87 |
5.64 |
3.91 |
5 |
|
208 |
16 |
01 |
行政运行 |
45.42 |
35.87 |
5.64 |
3.91 |
|
|
208 |
16 |
99 |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
5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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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25 |
0 |
2 |
0 |
2 |
0.25 |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5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2 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50.42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50.4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5.87 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6.9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3.91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 2.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 2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郯城县红十字会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2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