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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20226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3-18 [ 公开日期 ] 2015-03-18 [ 有  效  性 ]
 

2015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42月组建,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集中行使市容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等。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装备科、广告款、征收管理科等16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机关本级

 

2

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1.2015年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

    

2015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743.2 

 按功能科目

743.2 

     财力拨款(补助)

618.2 

 2120101行政运行

639.93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15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03.27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罚没收入

100 

 

 

     其他预算内资金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10 

 

 

 

 

 

 

本年收入合计

743.2 

本年支出合计

743.2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743.2 

支出总计

743.2 

2.2015年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备注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743.2 

 456.17

 78.25

 141.4

 67.38

 

212

01

01

行政运行

639.93

352.9

78.25

141.4

67.38

208 

05 

01 

事业单位离退休

 103.27

 103.27

 

 

 

 

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5

98.5

98.5

2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等1个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7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2万元,罚没收入1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15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743.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39.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9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比14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98.5万元,比14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 万元,比14年预算数减少3.89 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8.5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2015 机关及所属 1个事业单位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5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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