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20226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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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3-18 | [ 公开日期 ] | 2015-03-18 | [ 有 效 性 ] |
2015年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4年2月组建,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集中行使市容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等。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装备科、广告款、征收管理科等16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机关本级 |
|
2 |
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不独立核算 |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743.2 |
按功能科目 |
743.2 |
财力拨款(补助) |
618.2 |
2120101行政运行 |
639.93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
15 |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03.27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
|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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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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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预算内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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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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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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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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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743.2 |
本年支出合计 |
743.2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
上缴上级支出 |
|
六、上年结转、结余 |
|
结转下年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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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性基金结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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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户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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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743.2 |
支出总计 |
743.2 |
表2.2015年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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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
|
合 计 |
743.2 |
456.17 |
78.25 |
141.4 |
67.38 |
|
212 |
01 |
01 |
行政运行 |
639.93 |
352.9 |
78.25 |
141.4 |
67.38 |
|
208 |
05 |
01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3.27 |
103.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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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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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100.5 |
|
98.5 |
|
98.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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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等1个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7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2万元,罚没收入1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15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743.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39.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9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比14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98.5万元,比14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 万元,比14年预算数减少3.89 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8.5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2015年 机关及所属 1个事业单位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5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