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2022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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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4-02 | [ 公开日期 ] | 2015-04-02 | [ 有 效 性 ] |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单位基本情况:郯城县商业总公司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共有职工12人,公务用车1辆,下辖12个公司。
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商业企业资产和人员管理,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商品流通。指导企业发展经济,搞活商品流通,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县商业总公司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5年预算 项 目 2015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111.71 按功能科目
财力拨款(补助) 111.71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罚没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11.71 本年支出合计 111.71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111.71 支出总计 111.71
表2.2015年郯城县商业总公司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备注
类 款 项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 计 111.71 73.98 24.43 6.30 7.00
216 02 50 事业运行(商业流通事务) 104.71 73.98 24.43 6.30
216 02 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7.00 7.00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 3.0 3.0 0.8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商业总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11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1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111.71万元,其中:事业运行(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4.7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3.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