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405-04_A/2016-1215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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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4-11 | [ 公开日期 ] | 2016-04-11 | [ 有 效 性 ] |
2016年郯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01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02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03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04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0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0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划分)
表07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8 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郯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以县委、县政府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四)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受理产品质量申诉;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组织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承担全县农业标准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的违法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包括质监局本级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郯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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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郯城县计量测试检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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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 1 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 61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16.08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61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74 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0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 24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老化,部件磨损严重,增加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 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15年决算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 2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比2015年决算增0.3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老化,部件磨损严重,增加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接待批次17次,152人次。比2015年决算增加0.5万元;增加原因是与业务相关的活动增加,物价上涨,工作人员数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