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02_H/2016-1215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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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4-12 | [ 公开日期 ] | 2016-04-12 | [ 有 效 性 ] |
2016年郯城县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01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02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03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04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0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0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划分)
表07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8 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委老干部局为全额拨款的机关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
2、指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组织部反映或与有关部门通报。
4、检查、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引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5、负责县干休所、县老年体协办公室、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老年大学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工作。
6、承担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干休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好住所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委老干部局预算和郯城县干休所预算。纳入郯城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郯城县委老干部局 |
|
2 |
郯城县干休所 |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郯城县干休所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23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06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23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8.55万元,比2015年减持平,未发生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2016年单位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计接待批次12次、预计接待人数110人次。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