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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城县档案馆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04_A/2016-1219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12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 有  效  性 ]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表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郯城县档案馆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郯城县档案馆最早成立于1960年1月,1963年3月成立县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现有人员11人,内设办公室、法规业务科、管理教育科、开发利用科4个科室,为山东省一级档案馆。

(二)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县级机关、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档案业务工作。组织全县档案专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学理论研究,推进全县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集中统一管理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应进馆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负责接收、整理、统计、鉴定、保管、提供利用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按规定应进馆的档案资料。收集和征集散失在县内外的重要档案、资料。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做好档案的编研出版和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为社会提供服务。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开发、开放规划与管理,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提供服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档案系统的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档案专业知识教育和档案人员的岗位培训。指导全县档案宣传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档案资料对外交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档案馆部门预算为本级事业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31.5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补助)131.56万元,无其他收入。

2016年支出预算为13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75万元,较2015年无增减变化。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2015年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25万元,较2015年没有变化。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本单位保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车牌号鲁QVV005,目前正常使用中。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2015年没有变化。

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及业务人员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预计接待8批次,65人次。

  
附件【预算公开表2016_ 202 郯城县档案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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