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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城县文物管理所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0120/2016-1012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16-04-12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 有  效  性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1、基本情况:郯城县文物管理所是经郯城县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郯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管理,现有职工11人,负责郯城县境内文物的管理、保护、收集、整理。

2、主要职能:

   (1)、协调处理本辖区内文物工作方针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各种矛盾,保障文物工作健康发展;

   (2)、对文物库房中的文物进行规范管理、安全收藏;

   (3)、协助考古发掘单位做好本辖区内调查和勘探;

(4)、负责做好本辖区的文物保护的“四有”工作,建立有效的文物保护网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文物管理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文物管理所预算

纳入郯城县文物管理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文物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年郯城县文物管理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104.13

按功能科目

110.13

     财力拨款(补助)

104.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74.06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81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11.16

     罚没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04.13

本年支出合计

110.13

 五、上级补助收入

6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110.13

支出总计

110.13

2.2016年郯城县文物管理所部门支出预算表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110.13

78.47

21.03

4.63

6.0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10.13

78.47

21.03

4.63

6.00

02

  文物

110.13

78.47

21.03

4.63

6.00

207

02

01

    行政运行(文物)

104.13

78.47

21.03

4.63

0.00

207

02

04

    文物保护

6.00

0.00

0.00

0.00

6.00

3. 201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2.5

2

0.5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1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4.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1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13万元,文物保护支出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1辆)。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0万元。预计接待25次,150人次。

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在预算安排中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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