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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城县柳琴剧团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0120/2016-10110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16-04-13 [ 公开日期 ] 2016-04-13 [ 有  效  性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柳琴剧团成立于1948年,先后改编为郯城县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和郯城县文工团;1985年更名为郯城县柳琴剧团,现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郯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管理,编制24,现有职工14人,主要负责柳琴戏的宣传,传承及保护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郯城县柳琴剧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柳琴剧团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135.07 

 按功能科目

 

     财力拨款(补助)

135.07 

文化体育与传媒

138.07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艺术表演团体

138.07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罚没收入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35.07 

本年支出合计

138.07 

 五、上级补助收入

3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138.07 

支出总计

138.07 

2.2016年郯城县柳琴剧团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7

01

07

艺术表演团体

138.07

138.07

98.37

31.22

5.48

3

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4

0

0

0

0

0.4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1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3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3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22万元;柳琴戏保护与传承费用3万元。

事业支出包括以下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98.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费用。

2、商品服务支出5.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通讯费、教学教研检查指导费用、单位办公用房取暖、差旅交通费用等。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1.2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遗属补助、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等。

4、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包括柳琴戏的宣传、保护传承。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4.21万元、失业保险支出0.71万元、工伤保险支出0.21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2.2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包括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0.7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车保有0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计接待6次,80人次。

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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