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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城县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04_A/2016-1128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13 [ 公开日期 ] 2016-04-13 [ 有  效  性 ]

2016年郯城县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表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直机关工委是主管县直机关党的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三)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规党纪教育工作。协同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五)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六)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规定范围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抓好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和管理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适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七)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

(八)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核,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九)直接领导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同时受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的指导。负责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研究、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审批基层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设置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妇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任免。维护职工、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各项活动。

(十)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做好审批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委员职务的任免;考察审批各部门及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直机关工委机关预算。

纳入郯城县直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直机关工委机关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 2016年郯城县直机关工委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补助)

113.16

合计

113.16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3.77

三、其他收入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79.77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79.77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00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4.00

国防支出

1.00

国防动员

1.00

兵役征集

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

18.39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39

本年收入合计

113.16

本年支出合计

113.16

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专项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113.16

支出总计

113.16

表2.2016年郯城县直机关工委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备注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113.16

71.37

20.91

5.88

15.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3.77

52.98

20.91

5.88

14.00

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79.77

52.98

20.91

5.88

201

31

01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79.77

52.98

20.91

5.88

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00

14.00

201

36

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4.00

14.00

203

国防支出

1.00

1.00

06

国防动员

1.00

1.00

203

06

01

兵役征集

1.00

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8.39

18.39

05

0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39

18.39

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

0

2

0

2

0.2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郯城县直机关工委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1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13.16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1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7万元,主要用于县直机关工委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完成机关工委党建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机关养老保险等支出;国防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2016年有车辆1辆,购置车辆费0元,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共计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上年度公务接待持平,2016年度预计共接待5批次,共计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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