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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04_A/2016-12050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2-05 [ 公开日期 ] 2016-04-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16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位于郯城东部马陵山一带,与郯城镇、及江苏的东海县接壤。始建于1958年,于2010年被批准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郯城县清泉寺林场管辖,下设综合科、财务科、营林绿化科、防火保护科4个科室。

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人员编制29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7人,退休人员21人,聘用护林人员20人。截止到2015年,林场在职人员中,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8人;高级工6人,中级工7人。实有车辆2辆。

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总面积11820亩,有林地面积10404亩,全部为生态公益林,地貌类型多样,具有明显的低丘特征,土壤种类单一,大部分为沙质页岩发育而成的林地棕壤。气候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地形均为低山、丘陵,山岭连绵,沟壑纵横,大部分有林地为页岩发育而成的林地棕壤。土壤质地比较瘠薄,有机含量较低,林地生产力较低。林场林区主要种植黑松、侧柏、刺槐、杨树等。绝大部分为中幼龄林。1998年被市政府批准确定为生态公益性林场。

(二)主要职能

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主要职能为: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种苗质量检验调剂,执法监督,信息服务。抓有害生物治理、森林抚育和植树造林,实现青山常绿。抓森林防火工作,实现森林防火无安全事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创建优良林场环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林场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预算。

纳入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6年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168.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37

财力拨款(补助)

168.4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97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农林水支出

129.21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8.85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罚没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68.40

本年支出合计

168.40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项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168.40

支出总计

168.40

表2.2016年郯城县国有马陵山林场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168.40

114.18

42.12

7.10

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37

16.37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37

16.37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6.37

16.3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97

13.97

210

05

医疗保障

13.97

13.97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13.97

13.97

213

农林水支出

129.21

83.84

33.27

7.10

5.00

02

林业

129.21

83.84

33.27

7.10

5.00

213

02

01

行政运行(林业)

124.21

83.84

33.27

7.10

213

02

07

森林资源管理

5.00

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85

8.85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8.85

8.85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8.85

8.85

表3.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6.00

6.00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6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68.4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68.4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7万元,农林水支出12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6.00万元。与2015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6.0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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