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13-10_B/2016-121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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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6-12-16 | [ 公开日期 ] | 2016-04-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 41.16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了3.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量增多,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15年比无变动,出国组数及人数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38.3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现有车辆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3万元,与15年相比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城建工程量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 2.86 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公务招待40批次,来宾140人次。与15年相比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城建工程量增加,上级主管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同级单位来我单位参观学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