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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
[ 索  引  号 ] 0102-04_A/2016-1214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14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划分)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基本情况: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由郯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与发展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财贸体制改革科、工业能源交通科、农村经济科、社会发展科。

下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郯城县服务业办公室,正科级;郯城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副科级。

主要职能: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承担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包括: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 政

2

郯城县服务业办公室

全额事业

3

郯城县重点项目办公室

全额事业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01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02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03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04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0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0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划分)

表07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8 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以上各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2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26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67.1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26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7.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15年比无变动,出国组数及人数为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2016年,机关及所属2个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等公务接待,计划接待30批次,来宾200人次。

 

  
附件【预算公开表2016_[501]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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