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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索  引  号 ] 0131-08_E/2016-1209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12 [ 公开日期 ] 2016-07-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旅游局为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监督管理科、规划发展科、市场开发科4个科室,以及一个正股级全额拨款单位,郯城县旅游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实施对全县旅游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使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促进全县旅游业的发展。

(三)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开展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推广和重大促销活动。

(四)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和媒体,向国内外宣传全县的旅游资源、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加快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的步伐。

(五)依法对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报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以及星级评定的推荐与复核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行风建设,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做好导游资料的整理和导游解说员的培训工作。

(六)指导规范全县旅游安全工作,督促旅游企业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防范,消除事故隐患。

(七)组织指导全县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增加旅游产业收入。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旅游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旅游局机关


2

郯城县旅游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1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4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2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42.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6万元。与去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2016年旅游局机关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及旅游规划、乡村旅游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预计公务招待3批次、来宾32人次。与2015年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

  
附件【预算公开表2016_[129]郯城县旅游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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