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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城县农业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20207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13 [ 公开日期 ] 2016-04-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16郯城县农业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农业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现有人员116,行政人员14名,事业人员102名(全额事业编97名、差额事业编5名、),离退休人员64名,单位负担遗属人员16名。

农业局是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等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生产安全。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财务科拟订预算收支、财务决算报告并组织执行。市场信息和发展计划科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全县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种植业管理科拟订种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和对外合作科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拟订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科技教育科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5个下属单位分别是农技推广中心、农村经营管理中心、农广校、执法大队、农村能源办公室、农技推广中心、农村经营管理中心、农广校、农村能源办公室、属于财务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农业局部门是一级预算单位。

纳入郯城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农业局机关

2

郯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

郯城县农村经营管理中心

4

郯城县农广校

5

郯城县农业执法大队

6

郯城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郯城县农业局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1280.8

按功能科目

财力拨款(补助)

1115.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96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5.1

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

7.44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5.53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91

罚没收入

16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52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52

其他预算内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1.85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医疗保障

91.85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农林水支出

980.82

四、其他收入

农业

980.82

本年收入合计

1280.8

行政运行(农业)

115.81

五、上级补助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73.17

六、上年结转、结余

住房改革支出

73.1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住房公积金

73.17

政府性基金结转

本年支出合计

1280.8

专户结转

上缴上级支出

收入总计

1280.8

支出总计

1280.8

2.2016郯城县农业局部门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1,280.80

864.42

281.37

60.01

7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96

134.96

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7.44

7.44

208

03

0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5.53

5.53

208

03

0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91

1.9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52

127.52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52

127.5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1.85

91.85

05

医疗保障

91.85

91.85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91.85

91.85

213

农林水支出

980.82

637.61

208.20

60.01

75.00

01

农业

980.82

637.61

208.20

60.01

75.00

213

01

01

行政运行(农业)

115.81

115.81

35.80

60.01

20.00

213

01

04

事业运行(农业)

865.01

637.61

172.40

5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3.17

73.17

73.17

02

住房改革支出

73.17

73.17

73.17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73.17

73.17

73.17

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3

17.3

14

3.3

第三部分 2016农业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  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 1280.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11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5.1万元、罚没收入16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280.8 万元,其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85万元,农林水支出980.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1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 17.3 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15.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12万元,加强车辆管理,节俭开支。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位现有车辆7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3.3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3.05万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及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计划接待 70批次、计划来宾 550人次。

2016年郯城县农业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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