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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预算报告
[ 索  引  号 ] 0112-04_A/2016-1214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6-10-13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16年郯城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1、基本情况: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5个副科级单位, 13个国土资源管理所。担负着全县土地和矿产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利用的统一管理和测绘行政管理工作。

2、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实施;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各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辖区内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计划方案、编制项目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建议方案,并参与实施;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征收报批初始手续及参与公告、登记等工作;参与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的报批初始工作及监管;负责民房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和登记发证、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登记的受理、初审、登记发证以及土地调查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受理、初审、登记发证工作;在有关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负责土地、矿产各种规费的收缴、管理;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调处矿山企业之间的采矿权纠纷;参与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及矿产资源有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核;负责对各类地勘项目及勘察活动监督管理,调处地质勘察纠纷;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及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编制防灾预案、地质灾害专报和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整治工作;负责查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及罚没款的收缴;负责承办土地、矿产、测绘管理信访案件;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有关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国土资源局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

 

2

郯城县土地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01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02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03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04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0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0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07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08  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1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201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5.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90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2015.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3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7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与2015年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68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2015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15年比无变化,出国0组数及0人数。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6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度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8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2016年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计公务接待60批次、1000人次,与2015年比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

 

  
附件【预算公开表2016_(504)郯城县国土资源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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