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hj/2021-0000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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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5-07-10 | [ 公开日期 ] | 2015-07-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16年郯城县规划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 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规划局是县委、县政府为加大规划执法力度,提升规划管理和设计水平于2007年4月成立的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财务科、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科、政策法规科、规划执法科、城乡统筹办公室、规划设计院。按照城乡统筹、城乡一体规划的原则,由规划局行使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执法和设计工作。
按照《关于设立郯城县规划局的通知》(郯编[2007]3号)规定,县规划局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及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全县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开发区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乡体系规划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指导全县的城乡规划工作,审查和报批全县城乡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及附图;参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县内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前期工作并负责规划选址。
(六)负责全县城乡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的选址定点和建筑工程、城市雕塑、建筑小品、临时建筑等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城乡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八)负责对城市和小城镇规划区内各类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规划监督检查,依法认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责有关规划工作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制定城建档案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及行政管理工作。
(十)依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规划批准的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纳入郯城县规划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郯城县规划局 |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01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02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03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04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0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0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07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8 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规划局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40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66.63万元,罚没收入134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400.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度,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为7.6万元,较2015年增加3.5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0组次,0人次。较2015年比无变化。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5万元,较2015年增加2.8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较2015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较2015年增加2.81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2016年机关单位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我单位由于车辆陈旧,维修、燃油费用可能提高,而且2015年部分未付的燃油费结转至2016年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预算接待批次为18次,接待人数为122人。较去年增加0.76万元。我单位2016年规划编制设计业务量增多,所以接待人员、费用相应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