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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20209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12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农机局是主管全县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教育、培训、推广、修理等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执行办法并组织实施、检查。

(二) 研究制订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

(三) 研究制定农业机械化的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管理工作。

(四) 负责农业机械化科学普级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五) 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农业机械服务市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六)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及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

(七) 指导基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业机械抗灾救灾工作;规范、规划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市场。

(八) 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网点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核鉴定工作。

(九) 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管理;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十) 参与农业机械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业机械节油工作;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机械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

 

2

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

 

3

农机牌证管理科

4

农机监督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农机局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645.07 

农林水支出

495.52

     财力拨款(补助)

545.07 

   农业

453.52

行政运行(农业)

15.69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100 

 事业运行(农业)

437.83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其他农林水支出

42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

     罚没收入

 

事业单位离退休

64.44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失业保险基金补助

2.59

     其他预算内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补助

0.97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4.56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事业单位医疗

44.56 

 四、其他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36.99 

     住房公积金

36.99

本年收入合计

645.07 

本年支出合计

645.07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2.2016农机局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213

农林水支出

495.52

495.52

322.18

101.57

29.77

42

213

01

01

行政运行(农业)

15.69

15.69

15.69

213

01

04

事业运行(农业)

437.83

437.83

322.18

85.88

29.77

213

99

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42

42

4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

68

68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64.44

64.44

64.44

208

03

02

失业保险基金补助

2.59

2.59

2.59

208

03

04

工伤保险基金补助

0.97

0.97

0.9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4.56

44.56

44.56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44.56

44.56

44.5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99

36.99

36.99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6.99

36.99

36.99

 

                                        

 

 

 

 

 

 

 

 

 

 

 

 

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8

19.8

19.8

2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4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64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57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10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640.57万元,农林水支出495.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7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2.59万元,工伤保险0.97万元,养老保险64.4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1.8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19.8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数减少0.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2016年,机关及所属4个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及会议等公务接待,计划接待3批次,来宾29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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