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cxzf-04_A/2017-082914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 [ 成文日期 ] | 2015-03-10 | [ 公开日期 ] | 2015-03-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表
二、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一)郯城县畜牧局基本情况 郯城县畜牧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郯城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郯城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郯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下设七个分所)、郯城县兽药饲料监察所、京沪高速鲁苏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14个科室和15个基层畜牧兽医站(畜牧局派出机构),全局现有干部职工2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13人,全额事业人员147人,差额事业人员58人,抚恤7人,退休47人。在职人员分别分配在下属的科室、部门及乡镇兽医站工作
(二)机构职能
1、负责涉牧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普及、施行和监督管理,实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承担畜牧兽医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
2、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关于发展畜牧兽医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调研、制定和实施切合实际的规划、计划和部署安排;解决和监督检查畜牧兽医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3、负责行政区域内畜牧业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产业优化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广循环、节约、健康生产方式;组织绿色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编制、申报和建设畜牧兽医重点项目;促进畜牧产业化建设;预测并发布畜产品经济信息。
4、拟定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扑灭计划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兽医卫生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5、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管理,承担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动物诊疗单位行业管理;负责兽药经营、兽药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涉牧标准的实施。
6、归口管理本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基层畜牧兽医管理机构。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畜牧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畜牧局部门预算(下属单位皆非经济独立核算,所有人员均包含在畜牧局预算内)。
纳入郯城县畜牧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 1 |
郯城县畜牧局机关 |
|
| 2 |
郯城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
|
| 3 |
郯城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4 |
郯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5 |
郯城县兽药饲料监察所 |
|
| 6 |
郯城县京沪高速鲁苏边界动物卫生技术监督检查站 |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郯城县畜牧局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1601.90 |
农林水事务 |
1581.80 |
| 财力拨款(补助) |
1481.90 |
农业 |
1581.80 |
| 罚没收入 |
120.00 |
行政运行 |
1581.80 |
|
|
|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
1581.80 |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0.1 |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1 |
|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1 |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601.90 |
本年支出合计 |
1601.90 |
| 上年补助收入 |
|
上缴上级支出 |
|
| 上年结转结余 |
|
结转下年 |
|
| 收入总计 |
1601.90 |
支出总计 |
1601.90 |
表2.2015年郯城县畜牧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2015年预算数 |
||
| 类 |
款 |
项 |
||
| 213 |
|
|
农林水事务 |
1581.80 |
| 213 |
01 |
|
农业 |
1581.80 |
| 213 |
01 |
01 |
行政运行 |
1581.80 |
| 213 |
01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81.80 |
| 208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0.10 |
| 208 |
05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10 |
| 208 |
05 |
01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10 |
| |
|
|
合计 |
1601.90 |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2 |
|
2 |
|
2 |
0 |
|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动检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16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81.9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16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0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类)农业(款)支出158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完成农机部门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万元。比2014年初预算数不变。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比2014年初预算数不变。2015年,局机关及动检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4年初预算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