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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城县粮食局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20207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13 [ 公开日期 ] 2016-04-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粮食局,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郯城县人民政府管理,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郯城县粮食局下属郯城县粮食监督检查大队和郯城县社会粮食统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其职能: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中长期规划,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统计、粮情监控、粮食质量监督和信息服务,依法管理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指导和监督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经济活动,依法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对全县粮食行业进行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粮食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粮食局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粮食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粮食监督检查大队

 

2

郯城县社会粮食统计中心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郯城县粮食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413.63

按功能科目

     财力拨款(补助)

413.6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4.86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63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3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22.78 

     罚没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413.63 

本年支出合计

413.63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413.63 

支出总计

413.63 

2.2016郯城县粮食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413.63

279.39

106.54

24.70

3.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63

42.63

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95

1.95

  208

  03

0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34

1.34

  208

  03

0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61

0.6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0.68

40.68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0.68

40.6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36

33.36

05

  医疗保障

33.36

33.36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33.36

33.3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78

22.78

02

  住房改革支出

22.78

22.78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22.78

22.78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14.86

203.40

83.76

24.70

3.00

01

  粮油事务

314.86

203.40

83.76

24.70

3.00

  222

  01

01

    行政运行(粮油事务)

311.86

203.40

83.76

24.70

  222

  01

06

    粮食专项业务活动

3.00

3.00

单位:万元

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6

2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2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41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63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41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8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 万元,较15年决算相比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比15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6万元,比15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是局严格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2 万元,数字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2016年机关及所属 1个事业单位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全部为按规定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调研考察,预计学习次数20批次,来宾2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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