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20222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 [ 成文日期 ] | 2015-04-14 | [ 公开日期 ] | 2015-04-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15年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整合质监、食药监、农业三个部门检验检测资源组建而成,承担全县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任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方式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47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于2014年4月2日挂牌成立。
目前,县检验检测中心共有人员48名,其中,县政府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整体划转到位人员42名(其中事业技术人员34名,事业管理人员2名,事业工人6名),编外聘用人员4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预算、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 1 |
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
|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42.91 |
按功能科目 |
|
| 财力拨款(补助) |
316.41 |
|
|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
2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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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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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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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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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预算内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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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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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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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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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本年收入合计 |
342.91 |
本年支出合计 |
342.91 |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
上缴上级支出 |
|
| 六、上年结转、结余 |
|
结转下年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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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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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户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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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总计 |
342.91 |
支出总计 |
342.91 |
表2.2015年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备注 |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
|
|
合 计 |
342.91 |
249.60 |
46.18 |
20.63 |
26.50 |
|
| 201 |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2.91 |
249.60 |
46.18 |
20.63 |
26.50 |
|
| |
17 |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342.91 |
249.60 |
46.18 |
20.63 |
26.50 |
|
| 201 |
17 |
99 |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
342.91 |
249.60 |
46.18 |
20.63 |
26.50 |
|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7.00 |
|
6.00 |
|
6.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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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34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41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26.5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34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9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