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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物资总公司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04_A/2017-042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3-03 [ 公开日期 ] 2017-03-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17物资总公司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科目)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物资总公司预算包括:物资总公司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物资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物资总公司

2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2017年物资总公司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81.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79

一般公共预算

181.3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

政府性基金预算

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03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69

三、事业收入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34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45

五、其他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45

事业单位医疗

23.45

住房保障支出

7.84

住房改革支出

7.84

住房公积金

7.8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35.26

物资事务

135.26

行政运行(物资事务)

135.26

本年收入合计

181.34

本年支出合计

181.34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结转下年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合计

181.34

支出合计

181.34

表2.2017年物资总公司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81.34

工资福利支出

107.04

一般公共预算

181.34

基本工资

41.40

政府性基金预算

津贴补贴

23.9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奖金

3.45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社会保障缴费

38.24

三、事业收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

7.16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办公费

3.60

五、其他收入

工会经费

1.56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14

离休费

25.48

生活补助

1.08

奖励金

0.01

住房公积金

7.84

购房补贴

23.91

采暖补贴

3.19

物业服务补贴

5.63

本年收入合计

181.34

本年支出合计

181.34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结转下年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合计

181.34

支出合计

181.34

表3.2017年物资总公司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物资总公司

181.34

181.34

181.34

物资总公司

181.34

181.34

181.34

物资总公司

181.34

181.34

181.34

表4.2017年物资总公司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合计

181.34

181.34

607

郯城县物资总公司

181.34

181.34

607001

郯城县物资总公司本级

181.34

181.3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79

14.79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

13.76

208

05

0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

13.76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03

1.03

208

27

01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69

0.69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34

0.3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45

23.45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45

23.45

210

11

0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3.45

23.4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84

7.84

02

住房改革支出

7.84

7.84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84

7.84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35.26

135.26

02

物资事务

135.26

135.26

222

02

01

2220201

行政运行(物资事务)

135.26

135.26

表5.2017年物资总公司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7年预算

项 目

2017年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

181.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79

经费拨款(补助)

181.3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03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69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3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45

其他预算内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45

政府性基金预算

事业单位医疗

23.45

住房保障支出

7.84

住房改革支出

7.84

住房公积金

7.8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35.26

物资事务

135.26

行政运行(物资事务)

135.26

收入合计

181.34

支出合计

181.34

表6.2017年物资总公司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

合计

181.34

181.34

107.04

67.14

7.16

607

郯城县物资总公司

181.34

181.34

107.04

67.14

7.16

607001

郯城县物资总公司本级

181.34

181.34

107.04

67.14

7.1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79

14.79

14.79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

13.76

13.76

208

05

0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3.76

13.76

13.76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03

1.03

1.03

208

27

01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69

0.69

0.69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34

0.34

0.3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45

23.45

23.45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45

23.45

23.45

210

11

0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3.45

23.45

23.4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84

7.84

7.84

02

住房改革支出

7.84

7.84

7.84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84

7.84

7.84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35.26

135.26

68.80

59.30

7.16

02

物资事务

135.26

135.26

68.80

59.30

7.16

222

02

01

2220201

行政运行(物资事务)

135.26

135.26

68.80

59.30

7.16

表7.2017年物资总公司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上年结转

2017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说明:2017年物资总公司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表8.2017年物资总公司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7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合计

181.34

181.3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7.04

107.04

30101

基本工资

41.40

41.40

30102

津贴补贴

23.95

23.95

30103

奖金

3.45

3.45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8.24

38.2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16

7.16

30201

办公费

3.60

3.60

30207

邮电费

1.56

1.56

30216

培训费

2.00

2.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67.14

67.14

30228

工会经费

25.48

25.4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8

1.08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1

0.0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84

7.84

30301

离休费

23.91

23.91

30305

生活补助

3.19

3.19

30309

奖励金

5.63

5.63

30311

住房公积金

181.34

181.34

30313

购房补贴

107.04

107.04

30314

采暖补贴

41.40

41.4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23.95

23.95

表9.2017年物资总公司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资 金 来 源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说明:2017年物资总公司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10.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2.00

2.00

2.00

郯城县物资总公司

2.00

2.00

2.00

郯城县物资总公司本级

2.00

2.00

2.00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 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18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34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181.34万元,其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5.2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招商引资任务减少。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物资总公司运行经费支出180万元,比2016年增长40万元,增长22%,与上年基本持平(若变化较大说明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公务用车 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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