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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郯城县房产管理局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_fgj1-10_B/2017-112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7-03-03 [ 公开日期 ] 2017-03-03 [ 有  效  性 ]

2017年郯城县房产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科目)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有关房产和住房保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房产和住房保障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安康居住工程的实施工作。(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政策;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地产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产纠纷、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及预警预报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统计工作。(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屋确权登记发证、买卖、租赁、转让、抵押、交换等工作。(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七)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住房置业担保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产测绘管理及成果应用监督工作,指导全县的房产测绘工作。(八)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政府委托房屋的征收补偿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县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的指导、实施和监督工作;编制实施全县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企业、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审查、申报、备案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住房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县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对物业管理行业执行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安全鉴定;负责编制城市规划区内的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及房屋安全督查工作,指导全县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保障科、征收办、物业科、工会、开发办、市场科、受理科、审核科、计生办等职能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纳入郯城县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2017年郯城县房管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522.4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34

一般公共预算

522.4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8.92

政府性基金预算

事业单位离退休

58.9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42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2.95

三、事业收入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47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8.22

五、其他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22

事业单位医疗

28.22

城乡社区支出

397.48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05.10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9.57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5.53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92.38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92.38

住房保障支出

33.38

住房公积金支出

33.38

本年收入合计

522.42

本年支出合计

522.42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结转下年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522.42

支出总计

522.42

表2.2017年郯城县房管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522.42

工资福利支出

386.15

一般公共预算

522.42

基本工资

172.01

政府性基金预算

津贴补贴

108.2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奖金

14.33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社会保障缴费

91.56

三、事业收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14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办公费

3

五、其他收入

印刷费

2

水费

2

电费

3.5

会议费

2

培训费

3

公务接待费

1

工会经费

4.6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1.13

奖励金

0.10

住房公积金

33.38

购房补贴

58.27

采暖补贴

7.26

物业服务补贴

12.12

本年收入合计

522.42

本年支出合计

522.42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结转下年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合计

522.42

支出合计

522.42

表3.2017年房管局部门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合计

522.42

522.42

222.42

300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

522.42

522.42

222.42

300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

522.42

522.42

222.42

300

表4.2017年房管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合计

522.42

522.42

508

郯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522.42

522.42

508001

郯城县房地产管理局机关

522.42

522.4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34

63.34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8.92

58.92

208

05

0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8.92

58.92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42

4.42

208

27

01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2.95

2.95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47

1.4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8.22

28.22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22

28.22

210

11

0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22

28.22

212

城乡社区支出

397.48

397.48

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05.10

105.10

212

01

01

2120101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9.57

39.57

212

01

99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5.53

65.53

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92.38

292.38

212

99

99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92.38

292.3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38

33.38

02

住房改革支出

33.38

33.38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38

33.38

表5.2017年房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7年预算

项 目

2017年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

522.4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34

经费拨款(补助)

222.4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8.92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300.00

事业单位离退休

58.92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42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2.95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4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8.22

其他预算内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22

政府性基金预算

事业单位医疗

28.22

城乡社区支出

397.48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05.1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9.57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5.53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92.38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92.38

住房保障支出

33.38

住房改革支出

33.38

住房公积金

33.38

收入合计

522.42

支出合计

522.42

表6.2017年房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

合计

522.42

522.42

386.15

111.13

25.14

508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

522.42

522.42

386.15

111.13

25.14

508001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机关

522.42

522.42

386.15

111.13

25.1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34

63.34

63.34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8.92

58.92

58.92

208

05

02

208050

事业单位离退休

58.92

58.92

58.92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42

4.42

4.42

208

27

01

208270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2.95

2.95

2.95

208

27

02

208270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47

1.47

1.4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8.22

28.22

28.22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22

28.22

28.22

210

11

02

210110

事业单位医疗

28.22

28.22

28.22

212

城乡社区支出

397.48

397.48

294.59

77.75

25.14

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05.1

105.1

14.33

65.63

25.14

212

01

01

212010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9.57

39.57

14.33

0.10

25.14

212

01

99

21201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5.53

65.53

65.53

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92.38

292.38

280.26

12.12

212

99

99

212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92.38

292.38

280.26

12.1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38

33.38

33.38

02

住房改革支出

33.38

33.38

33.38

221

02

01

221020

住房公积金

33.38

33.38

33.38

表7.2017年房管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上年结转

2017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7年房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表8.2017年房管局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7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合计

522.42

522.4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86.15

386.15

30101

基本工资

172.01

172.01

30102

津贴补贴

108.25

108.25

30103

奖金

14.33

14.33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91.56

91.5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14

25.14

30201

办公费

3

3

30202

印刷费

2

2

30205

水费

2

2

30206

电费

3.5

3.5

30215

会议费

2

2

30216

培训费

3

3

30217

公务接待费

1

1

30228

工会经费

4.64

4.6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1.13

111.13

30301

离休费

30305

生活补助

30309

奖励金

0.10

0.10

30311

住房公积金

33.38

33.38

30313

购房补贴

58.27

58.27

30314

采暖补贴

7.26

7.26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12.12

12.12

表9.2017年房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资 金 来 源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10

10

10

213

02

01

行政运行

508001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

10

10

10

表10.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5

4

4

1

508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

5

4

4

1

508001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机关

5

4

4

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 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 52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2.42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42万元,原因是2016年涨工资人员工资及社保等支出增加。

2017年支出预算为 522.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97.4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34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42万元,原因是2016年涨工资人员工资及社保等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 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较2016年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 4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公务用车维护费为4万元,较2016年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现有公务用车年久老化导致维修费用增加。2017年保有车辆1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1 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计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接待人数为120人。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0万元。根据《政府彩后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采购;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字【2016】115号文“关于2017年度临沂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14万元,比上年减少4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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