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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0129-04_A/2017-112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03 [ 公开日期 ] 2017-03-03 [ 有  效  性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科目)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1、单位基本情况

郯城县林业局为郯城县人民政府所辖正科级行政单位。

行政编制7人,实有人数6人;领导编制4人,实际配备4人。政法专项编制8人,实有人员8人,事业编制56人,实有人数79人,实有车辆6辆。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造林绿化科、资源林政科、计划财务科四个科室。

下设机构为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行政单位,政法专项编制,编制数8人,实有人员8人。

下属事业单位为郯城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郯城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郯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规格分别为正科级、副科级、副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编制数分别为35人、15人、6人,实有人数分别为67人、8人、4人。

2、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和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用材林、经济林的培育和管理;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的基地建设。

(三)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制定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检疫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四)指导森林、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乱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

(六)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八)指导林业基地建设,管理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地林权专项贷款工作;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对全县林木加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九)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全县林果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十)负责县绿化委员会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林业局本级预算、郯城县森林公安局预算、郯城县国有郯城苗圃预算。

纳入郯城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林业局

2

郯城县森林公安局

3

郯城县国有郯城苗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345.88

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

1345.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6.16

政府性基金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8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83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8.33

三、事业收入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5.13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2

五、其他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0.36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0.36

事业单位医疗

80.36

农林水支出

1057.36

林业

1047.06

行政运行(林业)

1018.62

林业执法与监督

15

林业防灾减灾

13.44

水利

10.3

行政运行(水利)

10.3

住房保障支出

72

住房改革支出

72

住房公积金

72

本年收入合计

1345.88

本年支出合计

1345.88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结转下年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合计

1345.88

支出合计

1345.88

表2.2017郯城县林业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345.88

经济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

1345.88

工资福利支出

863.4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基本工资

367.7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津贴补贴

248.48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奖金

30.64

三、事业收入

社会保障缴费

216.52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

69.44

五、其他收入

办公费

23.24

水费

1

电费

1

取暖费

3.47

差旅费

0.6

会议费

0.2

培训费

0.5

公务接待费

1

工会经费

14.5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其他交通费用

12.18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6.81

离休费

8.68

退职(役)费

1.51

生活补助

7.14

奖励金

0.18

住房公积金

72

购房补贴

146.51

采暖补贴

18.37

物业服务补贴

32.42

专项支出

126.21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21

本年收入合计

1345.88

本年支出合计

1345.88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结转下年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合计

1345.88

支出合计

1345.88

表3.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部门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合计

1345.88

1345.88

1310.88

35

郯城县林业局

1345.88

1345.88

1310.88

35

郯城县林业局机关

897.98

897.98

897.98

郯城县森林公安局

207.67

207.67

172.67

35

郯城县国有郯城苗圃

240.23

240.23

240.23

表4.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合计

1345.88

1219.67

126.21

405

郯城县林业局

1345.88

1219.67

126.2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6.16

136.16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83

127.83

208

05

0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83

127.83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8.33

8.33

208

27

02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5.13

5.13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2

3.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0.36

80.36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0.36

80.36

210

11

0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0.36

80.36

213

农林水支出

1057.36

931.15

126.21

02

林业

1047.06

931.15

115.91

213

02

01

2130201

行政运行(林业)

1018.62

931.15

87.47

213

02

13

2130213

林业执法与监督

15

15

213

02

34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

13.44

13.44

03

水利

10.3

10.3

213

03

01

2130301

行政运行(水利)

10.3

10.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2

72

02

住房改革支出

72

72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2

72

表5.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7年预算

项 目

2017年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

1345.88

功能科目

经费拨款(补助)

1310.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6.16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83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35

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83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8.33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5.13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2

其他预算内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0.36

政府性基金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0.36

事业单位医疗

80.36

农林水支出

1057.36

林业

1047.06

行政运行(林业)

1018.62

林业执法与监督

15

林业防灾减灾

13.44

水利

10.3

行政运行(水利)

10.3

住房保障支出

72

住房改革支出

72

住房公积金

72

收入合计

1345.88

支出合计

1345.88

表6.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

合计

1345.88

1219.67

863.42

286.81

69.44

126.21

405

郯城县林业局

1345.88

1219.67

863.42

286.81

69.44

126.2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6.16

136.16

136.16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7.83

127.83

127.83

208

05

0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93.35

93.35

93.35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8.33

8.33

8.33

208

27

02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5.13

5.13

5.13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2

3.2

3.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0.36

80.36

80.36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0.36

80.36

80.36

210

11

0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0.36

80.36

80.36

213

农林水支出

1057.36

931.15

646.9

214.81

69.44

126.21

02

林业

1047.06

931.15

646.9

214.81

69.44

115.91

213

02

01

2130201

行政运行(林业)

1018.62

931.15

646.9

214.81

69.44

87.47

213

02

13

2130213

林业执法与监督

15

213

02

34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

13.44

13.44

03

水利

10.3

10.30

213

03

01

2130301

行政运行(水利)

10.3

10.3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2

72

72

72

02

住房改革支出

72

72

72

72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2

72

72

72

表7.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上年结转

2017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说明: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表8.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7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合计

1219.67

1219.67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63.42

863.42

30101

基本工资

367.78

367.78

30102

津贴补贴

248.48

248.48

30103

奖金

30.64

30.64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216.52

216.5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9.44

69.44

30201

办公费

23.24

23.24

30205

水费

1

1

30206

电费

1

1

30208

取暖费

3.47

3.47

30211

差旅费

0.6

0.6

30215

会议费

0.2

0.2

30216

培训费

0.5

0.5

30217

公务接待费

1

1

30228

工会经费

14.54

14.5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2.18

12.18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71

5.7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6.81

286.81

30303

退职(役)费

1.51

1.51

30301

离休费

8.68

8.68

30305

生活补助

7.14

7.14

30309

奖励金

0.18

0.18

30311

住房公积金

72

72

30313

购房补贴

146.51

146.51

30314

采暖补贴

18.37

18.37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2.42

32.42

表9.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资 金 来 源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13.39

13.39

13.39

405

郯城县林业局

13.39

13.39

13.39

213

02

01

行政运行(林业)

405002

郯城县森林公安局

13.39

13.39

13.39

表10.2017年郯城县林业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405

郯城县林业局

8.7

7.3

7.3

1.4

405001

郯城县林业局机关

2

2

2

0

405002

郯城县森林公安局

1.8

1.5

1.5

0.3

405002

郯城县国有郯城苗圃

4.9

3.8

3.8

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 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134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0.88万元,罚没收入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12万元,原因2016年底普涨工资,2017年的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2017年支出预算为1345.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36万元,农林水支出105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12万元,原因2016年底普涨工资,2017年的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8.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相对于2016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7.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相对于2016年减少了1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2.7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3.3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0万元。根据《政府彩后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采购;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字【2016】115号文“关于2017年度临沂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44万元,比上年增加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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