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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0201-06_A/2017-1117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7-03-03 [ 公开日期 ] 2017-03-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17郯城县粮食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科目)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粮食局,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郯城县人民政府管理,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郯城县粮食局下属郯城县粮食监督检查大队和郯城县社会粮食统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其职能: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中长期规划,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统计、粮情监控、粮食质量监督和信息服务,依法管理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指导和监督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经济活动,依法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对全县粮食行业进行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粮食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粮食局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粮食局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2017郯城县粮食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442.26

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04

政府性基金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0.7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事业单位离退休

40.72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32

三、事业收入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3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02

五、其他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5.9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90

事业单位医疗

35.90

住房保障支出

23.22

住房改革支出

23.22

住房公积金

23.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40.10

粮油事务

340.10

行政运行(粮油事务)

337.10

粮食信息统计

3.00

本年收入合计

442.26

本年支出合计

442.26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结转下年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合计

442.26

支出合计

442.26

表2.2017年郯城县粮食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442.26

经济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

282.56

政府性基金预算

基本工资

121.8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津贴补贴

71.66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奖金

10.15

三、事业收入

社会保障缴费

78.94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78

五、其他收入

办公费

10.50

取暖费

4.76

工会经费

4.6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

其他交通费用

7.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6.92

离休费

14.33

生活补助

15.20

奖励金

0.04

住房公积金

23.22

本年收入合计

购房补贴

54.95

六、上级补助收入

采暖补贴

7.04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物业服务补贴

12.14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专项支出

3.00

九、上年结转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3.00

收入合计

442.26

支出合计

442.26

表3.2017年郯城县粮食局部门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郯城县粮食局

442.26

442.26

442.26

表4.2017年郯城县粮食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合计

511

郯城县粮食局

442.26

439.26

3.00

511001

郯城县粮食局机关

442.26

439.26

3.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04

43.04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0.72

40.72

208

05

0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0.72

40.72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32

2.32

208

27

01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30

1.30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02

1.0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5.90

35.9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90

35.90

210

11

0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5.90

35.9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3.22

23.22

表5.2017年郯城县粮食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7年预算

项 目

2017年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

442.26

功能科目

经费拨款(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04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0.72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

40.72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32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3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02

其他预算内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5.9

政府性基金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9

事业单位医疗

35.9

住房保障支出

23.22

住房改革支出

23.22

住房公积金

23.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40.1

收入合计

442.26

支出合计

442.26

表6.2017年郯城县粮食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

合计

442.26

439.26

282.56

126.92

29.78

3.00

511

郯城县粮食局

442.26

439.26

282.56

126.92

29.78

3.00

511001

郯城县粮食局机关

442.26

439.26

282.56

126.92

29.78

3.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04

43.04

43.04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0.72

40.72

40.72

208

05

0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0.72

40.72

40.72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32

2.32

2.32

208

27

01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30

1.30

1.30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02

1.02

1.0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5.90

35.90

35.9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90

35.90

35.90

210

11

0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5.90

35.90

35.9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3.22

23.22

23.22

02

住房改革支出

23.22

23.22

23.22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22

23.22

23.22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40.10

337.10

203.62

103.70

01

粮油事务

340.10

337.10

203.62

103.70

表7.2017年郯城县粮食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上年结转

2017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表8.2017年郯城县粮食局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7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合计

439.26

439.2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82.56

282.56

30101

基本工资

121.81

121.81

30102

津贴补贴

71.66

71.66

30103

奖金

10.15

10.15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78.94

78.9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78

29.78

30201

办公费

10.50

10.50

30207

邮电费

4.76

4.76

30216

培训费

4.60

4.6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00

2.00

30228

工会经费

7.92

7.9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6.92

126.92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4.33

14.3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20

15.20

30301

离休费

0.04

0.04

30305

生活补助

23.22

23.22

30309

奖励金

54.95

54.95

30311

住房公积金

7.04

7.04

30313

购房补贴

30314

采暖补贴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表9.2017年郯城县粮食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资 金 来 源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表10.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2

2

2

511

郯城县粮食局

2

2

511001

郯城县粮食局机关

2

2

2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1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442.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26万元。比去年增加28.63万元。原因是工资及各项补助标准的提高。

2017年支出预算为442.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万元,比去年增加0.4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提高;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0万元,比去年增加2.54万元,主要是增资;住房保障支出23.22万元,比去年增加0.44万元,主要是标准提高;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40.10万元,比去年增加25.2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出国组数0,出国人数0。与2016年持平,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去年持平,无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计公务接待30批次,200人。与2016年持平,无变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78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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