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随机抽查计划 >> 正文
郯城县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索  引  号 ] tanchengwgxj/2021-00001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2 [ 公开日期 ] 2021-06-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附件:

郯城县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

频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时间

1

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等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歌厅(含量贩式KTV)经营情况检查(包括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取得、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各类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歌厅(含量贩式KTV)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五

一年两次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电影发行公司

11月底前

2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取得、标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五

一年两次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11月底前

3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检查(包括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旅游车辆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旅行社、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五

一年两次

县交通运输局(仅线下旅行社)、县市场监管局

11月底前

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五

一年两次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11月底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