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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1-000004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02 [ 公开日期 ] 2021-03-0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部门

及实施层级

抽查比例与频次

抽查时间

2021001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全县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县级

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对本辖区不低于25%的县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局在编在岗的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每年不低于1:10。抽查频次原则每季度一次,可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021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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