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swj/2018-000006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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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1-30 | [ 公开日期 ] | 2018-11-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等文件精神,截至2018年11月30日,郯城县税务局已全面完成2018年度随机抽查对象抽取工作,建立了基于金税三期双随机平台的随机抽查机制,一方面随机选取检查对象,保证了抽取结果的样本代表性和分布公平性;另一方面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同时兼顾检查人员专业特长和回避原则等因素,既避免人为干扰,又保证了工作质量。2018年郯城县税务局完成了6户重点稽查对象、1户非重点稽查对象、1户非企业稽查对象、2户异常稽查对象的随机抽查工作。
通过本次随机抽查工作,提高了纳税人遵从税法和防范税收风险的意识,规范了纳税行为;也督促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阳光执法,通过解决征纳双方争议问题完善了税收政策,改进了税收管理工作。郯城县税务局将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郯城县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