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fgjj/2018-000001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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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2-14 | [ 公开日期 ] | 2018-12-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全县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分工表》任务要求,结合《郯城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我单位于2018年12月12日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通过抽取软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3名执法人员,从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郯城翔宇置业有限公司、郯城县银海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郯城正翔置业有限公司、郯城县华庭物业服务公司、山东东方佳园物业服务公司和郯城世源物业服务公司等8家企业。此次“双随机”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在物业方面:重点检查了服务质量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在房地产市场方面:重点检查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否符合情况,开发“五证”办理情况及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情况等。
二、检查情况
1、物业方面:物业服务质量较好,人员配备合理齐全并建立定期学习制度,能够认真执行县创卫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2、房地产开发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及时办理开发资质延期、房地产开发经营手续,无违规开发行为。
3、房地产市场方面:检查中未违规销售行为,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郯城正翔置业有限公司未公示预售方案、合同模板和业主临时公约,未设立监督电话和监督牌;郯城县银海置业有限公司未公示“五证”、预售方案、合同模板和业主临时公约,未设立商品房销控表、监督电话和监督牌;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未设立监督电话和监督牌。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根据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郯城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