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5-000001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0 | [ 公开日期 ] | 2025-01-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
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简要 |
涉案产品 |
行政处罚决定 |
||||||
名称 |
所属环节 |
属性 |
名称 |
类别 |
作出机关 |
作出日期 |
没收物品 |
|||
名称 |
数量 |
|||||||||
郯城县百老泉酒坊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郯城县百老泉酒坊 |
流通 |
个体 |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三十五条 / 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一百二十二条 / 第一款处罚。 |
配制酒 |
预包装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5380 |
配制酒 |
11 |
郯城县学义烟酒副食百货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桶装水案 |
郯城县学义烟酒副食百货店 |
流通 |
个体 |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三十四条 / 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六十七条 / 第一款 / 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一百二十五条 / 第一款 / 第二项处罚。 |
桶装水 |
预包装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5694 |
桶装水 |
49 |
郯城鑫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郯城鑫尚商贸有限公司 |
流通 |
个体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 / 第五十七条 / 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 / 第六十条 / 第二款处罚。 |
白酒 |
预包装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5540 |
白酒 |
4 |
郯城县东方红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案 |
郯城县东方红百货商店 |
流通 |
个体 |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三十四条 / 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第一款 / 第五项处罚。 |
面包 |
预包装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1-25 |
面包 |
2 |
郯城县洪兰综合商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郯城县洪兰综合商店 |
流通 |
食品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处罚,鉴于涉案物品数量较少,货值金额较小,且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
盼盼牌原味薯片、爱尚牌虾贝、红豆一派面包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2.1 |
盼盼牌原味薯片、爱尚牌虾贝、红豆一派面包 |
共13包 |
郯城县鑫洪食品加工厂涉嫌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加工、使用他人厂名厂址、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用香精案 |
郯城县鑫洪食品加工厂 |
生产 |
食品 |
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加工、使用他人厂名厂址、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用香精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违反了《山东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十一条规定, |
标签 纸箱 |
食品相关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0.15 |
标签 纸箱 |
标签150个,纸箱100个 |
郯城县羽西日化品超市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染发膏、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案 |
郯城县羽西日化品超市 |
流通 |
化妆品 |
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染发膏、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染发膏 |
化妆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09.26 |
染发膏 |
2盒 |
临沂冠霖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案 |
临沂冠霖食品有限公司 |
生产 |
食品 |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香酥花生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3.21 |
花生仁 |
16袋 |
郯城县润泽食品经营商行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
郯城县润泽食品经营商行 |
流通 |
食品 |
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山楂片 山楂系列 调味面制品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4.30 |
山楂片 山楂系列 调味面制品 |
400箱 |
临沂俱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临沂俱行商贸有限公司 |
流通 |
汽车用品 |
当事人因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一、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六十条第二款 |
标贴 |
汽车用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3.28 |
标贴 |
3959个 |
临沂依宸商贸有限公司包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卫生用品案 |
临沂依宸商贸有限公司 |
生产 |
个人独资 |
当事人包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卫生用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
“沐云柔”牌卫生巾 |
卫生巾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04.03 |
“沐云柔”牌卫生巾及包装袋; |
1300包(50片/包)及包装袋1400条 |
郯城县岩泽粮油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郯城县岩泽粮油店 |
经营 |
个体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 |
“贤哥®红烧素牛肉”及“贤哥®红烧素牛肉面”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05.08 |
“贤哥®红烧素牛肉”及“贤哥®红烧素牛肉面” |
共计12包 |
郯城县胜利乡王成文烟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郯城县胜利乡王成文烟酒店 |
经营 |
个体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 |
“白象多半®方便面”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05.08 |
“白象多半®方便面”; |
共计10包 |
郯城县宏达鑫购物广场(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郯城县宏达鑫购物广场(个体工商户) |
经营 |
个体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 |
“湘辣好麦®吃得嗨麻辣印度风味飞饼”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05.20 |
“湘辣好麦®吃得嗨麻辣印度风味飞饼”; |
共计10包 |
郯城县优客莱汉堡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郯城县优客莱汉堡店 |
经营 |
个体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
“快煮黑糖味粉圆”等食品原料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0.12 |
“快煮黑糖味粉圆”;等食品原料 |
“快煮黑糖味粉圆”25包、“奇异果果酱”1盒、“青梅果酱”1瓶、“凤梨果酱”1盒、“香水柠檬汁(果酱)”1瓶 |
郯城县创新艺精剪理发工作室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郯城县创新艺精剪理发工作室 |
经营 |
个体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
化妆品“浩鑫染发膏” |
化妆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0.29 |
化妆品“浩鑫染发膏”; |
1盒 |
郯城县胜利乡 天丰农资经营部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肥料案 |
郯城县胜利乡 天丰农资经营部 |
经营 |
个人独资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复合肥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 年 2 月通过,2018 年 12 月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
好隆民复合肥料 |
农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0.30 |
好隆民复合肥料; |
8包 |
郯城县邢老师眼镜销售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
郯城县邢老师眼镜销售店 |
经营 |
个体 |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
HORIEN海俪恩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 |
医疗器械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2.31 |
海俪恩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 |
1盒 |
郯城县恒星副食品经营部经营过期化妆品案 |
郯城县恒星副食品经营部 |
流通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宝贝兔儿童牙膏 |
化妆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0.12 |
宝贝兔儿童牙膏 |
5支 |
郯城县梁言言副食百货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郯城县梁言言副食百货商店 |
流通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根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
蔬菜卷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4.2 |
蔬菜卷 |
1.47kg |
郯城县福泉烟酒副食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郯城县福泉烟酒副食商店 |
流通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根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
柴师傅醉酒馋豆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4.8 |
柴师傅醉酒馋豆 |
4包 |
杨集镇官集二村卫生室涉嫌使用劣药案 |
杨集镇官集二村卫生室 |
药品使用 |
过期 |
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3 处罚标准 减轻: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消旋山莨菪碱片 |
药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4.8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消旋山莨菪碱片 |
26粒、62片 |
郯城县欣恒烟酒门市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郯城县欣恒烟酒门市店 |
流通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根据当事人情节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
黄金面包、八爪烧膨化食品、田小花0脂肪面饼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5.9 |
黄金面包、八爪烧膨化食品、田小花0脂肪面饼 |
4盒、4袋、5盒 |
郯城县纪永日用百货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郯城县纪永日用百货商店 |
流通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根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
美年达(橙味)果汁型汽水、魔法士.椒盐玉米味干脆面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4.24 |
美年达(橙味)果汁型汽水、魔法士.椒盐玉米味干脆面 |
3瓶、20包 |
郯城县马记渔馆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
郯城县马记渔馆餐饮店 |
餐饮 |
过期 |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
“小二嘟”雪花鸡柳 |
食品原料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5.6 |
“小二嘟”雪花鸡柳 |
2450克 |
郯城县宗新烟酒百货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郯城县宗新烟酒百货超市 |
流通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根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
网红小香肠、“老友记”蔬菜面;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5.16 |
网红小香肠、“老友记”蔬菜面; |
23包、4包 |
杨集镇梁家湾村卫生室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杨集镇梁家湾村卫生室 |
医疗器械使用 |
过期 |
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6 处罚标准 减轻:“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货值金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个人:所获收入的3%以上30%以下罚款”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之规定处罚。 |
没收过期的创口贴、一次性使用肛门管 |
医疗期限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7.30 |
没收过期的创口贴、一次性使用肛门管 |
11包、72支 |
郯城县保强烟酒副食百货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郯城县保强烟酒副食百货店 |
食品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冰得宝膳食纤维果汁汽水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8.20 |
冰得宝膳食纤维果汁汽水 |
2瓶 |
郯城县宏源超市(经营者李玉波)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郯城县宏源超市 |
食品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芬达苹果味汽水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9.5 |
芬达苹果味汽水 |
4瓶 |
郯城县高娟百货便利店(经营者高娟)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郯城县高娟百货便利店 |
食品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在本案中,鉴于当事人涉案产品数量较少,货值较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四)项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火锅辣条、糖姜片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9.5 |
火锅辣条、糖姜片 |
11袋、4袋 |
郯城县李飞烟酒副食商店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产品案 |
郯城县李飞烟酒副食商店 |
食品 |
过期 |
当事人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涉案产品数量少,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十四、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裁量标准2.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较轻】:“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三万元以下的,没收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
牛栏山陈酿白酒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0.21 |
牛栏山陈酿白酒 |
6瓶 |
临沂市味美特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企业 |
生产 |
食品 |
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危害程度较轻,结合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1.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中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
标签 |
标签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7.10 |
标签 |
4 |
郯城县王文波消防器材经营商行涉嫌销售不合格消防器材案 |
个体工商户 |
流通 |
产品质量 |
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的有衬里消防水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有衬里消防水带 |
消防器材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9.19 |
有衬里消防水带 |
2 |
临沂市味美特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执行标准与产品实际执行标准不符的食品案 |
企业 |
生产 |
食品 |
当事人涉嫌生产执行标准与产品实际执行标准不符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蜡瓶糖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2.5 |
蜡瓶糖 |
129 |
郯城县宇彤汽车美容装饰服务部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案 |
郯城县宇彤汽车美容装饰服务部 |
流通 |
个体户 |
汽车后备箱垫郯城县宇彤汽车美容装饰服务部生产销售“奥迪、奔驰、保时捷”汽车后备箱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汽车后备箱垫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6.19 |
汽车后备箱垫、烫印标 |
18套、5450个 |
|
刘言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案 |
刘言苗 |
销售 |
个人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建议对当事人做出以下处罚: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200包; 罚款10000(壹万)元 |
苏菲安睡裤 |
卫生用品 |
四中队 |
2024.7.6 |
苏菲安睡裤 |
200 |
王欣包装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卫生用品 |
王欣 |
包装销售 |
个人 |
当事人冒用临沂柏研氏商贸有限公司和盛扬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厂名厂址包装卫生用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300包,包装袋6000条,封包机一台;2、没收违法所得3484.5元;3、罚款53051元 |
卫生巾 |
卫生用品 |
四中队 |
2024.11.14 |
柔元素 |
300 |
临沂依宸商贸有限公司包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卫生用品 |
临沂依宸商贸有限公司 |
包装销售 |
公司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包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卫生用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 2、没收违法生产包装的产品共计1300包(50片/包)及包装袋1400条; 3、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叁佰元整(21300.00元)。 |
卫生巾 |
卫生用品 |
四中队 |
2024.4.3 |
沐云柔 |
1300 |
郯城县美尚化妆品店销售过期化妆品案 |
郯城县美尚化妆品店 |
流通 |
个体工商户 |
当事人涉嫌销售过期化妆品,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案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且涉案产品货值较少,根据《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码2可以减轻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玑研堂净颜清豆霜、“QUTY”巧迪尚惠柔美眉笔、QUTY”巧迪尚惠眉形大师三合一眉笔 |
化妆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5月17日 |
玑研堂净颜清豆霜、“QUTY”巧迪尚惠柔美眉笔、QUTY”巧迪尚惠眉形大师三合一眉笔 |
玑研堂净颜清豆霜6盒、“QUTY”巧迪尚 惠柔美眉笔10盒、QUTY”巧迪尚惠眉形大师三合一眉笔5盒 |
郯城县黄素素女装服装店商标侵权案 |
郯城县黄素素女装服装店 |
流通 |
个体工商户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十四、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裁量标准2【较轻】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标有“香奈儿"标志logo的棒球帽 、“香奈儿"标志logo女士吊杉、“香奈儿"标志logo二维码、“香奈儿"标志logo衣架、“香奈儿"标志logo包装袋 |
服装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8月30日 |
标有“香奈儿"标志logo的棒球帽 、“香奈儿"标志logo女士吊杉、“香奈儿"标志logo二维码、“香奈儿"标志logo衣架、“香奈儿"标志logo包装袋 |
标有“香奈儿"标志logo的棒球帽 2顶、“香奈儿"标志logo女士吊杉1件、“香奈儿"标志logo二维码2块、“香奈儿"标志logo衣架208个、“香奈儿"标志logo包装袋60条 |
郯城县凤君杂粮煎饼铺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郯城县凤君杂粮煎饼铺 |
生产 |
个体工商户 |
当事人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第八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九.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八十七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减轻处罚。并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食品添加剂 |
粮食加工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1月5日 |
食品添加剂 |
1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