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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强制决定
[ 索  引  号 ] tanchengajj/2021-000021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公开日期 ] 2021-12-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序号

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强制的自然人姓名或者被强制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依据

行政强制内容

做出行政强制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做出行政强制决定的日期

1

( 郯)应急现决〔2021〕号

山东双泰食品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山东双泰食品有限公司

闫四龙

安全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类

现场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西侧制冷机房氨气泄露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2

( 郯 )应急停供决〔 2021 〕 5319 号

山东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手续拒不停止生产经营案

山东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王子龙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

停止供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自2021年9月4日10时0分起,对该单位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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