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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2020年度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1-000003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公开日期 ] 2021-01-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

查封场所、设施 或者 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合计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 依 法 处 理 查封、扣押的场所、设 施 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 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合计

郯城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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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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